岐山县:推行派驻机构联组督查 让纪检组长们“有位”更“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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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些县区纪检部门,基本上都没设监察室,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工作后似乎成了局外人,干纪检工作又是‘光杆司令’,正常工作难以开展......今年,县纪委将县上的派驻纪检组,整合为8个联合督查组,统一开展工作,既找案源线索、又参与查办案件,现在纪检组长们都觉得干劲十足......”岐山县文化广电局纪委书记陈宏斌说。

上半年,岐山县为解决派驻机构力量分散、合力不足、监督乏力等问题,调动全员参与重点工作的积极性,立足县情实际,创新监督模式,大力推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联组督查工作机制,提高了派驻机构监督实效,有效发挥了派驻机构职能。将现有的31个县级机关派驻机构整合为8个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联组督查组,每年集中一定时间把组内各派驻机构主要力量集中起来,统一开展党风廉政督查。整合后的每个联组一般3-4人,设组长1名,由成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丰富、能力强、作风实、敢担当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担任,实行“一次一授权”。负责安排制定本组工作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对联组工作人员统一调配和管理,组织实施联组督查和案件查办工作,落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组成员由联组其他成员单位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组成,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县纪委派出联系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指导联组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目前,首批已对县电力局、安监局、枣林镇等10个单位进行了联组督查,取得了明显效果:经过20天的联组督查,10个被督查单位共发现问题 58个,有价值的案源线索23个。联组直接纠正问题49个,向被督查单位下发书面整改意见10份,经县纪委批准立案9个,给予党政纪处理9人。

为确保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联组督查工作机制有力推行,经县委研究,以纪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联组督查工作的通知》,在首批联组督查工作开展中,8个联组督查组,先后听取汇报10次,个别谈话200余人次,列席相关会议13次。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上班、值班工作纪律开展明察暗访15次,现场批评教育3人。围绕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惠民政策落实以及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走访企业11户,走访群众30余户。围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查看2013年财务凭证近百份。

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有效改正,是联组督查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为此,县纪委监察局在联组督查工作结束,及时汇总梳理巡查发现问题及意见建议,由县纪委联系领导会同各联组督查组“面对面”向10个被督查单位反馈意见,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限时整改销号制度。县纪委定期回访,检查整改情况落实,督促各单位把整改工作做好,把问题整改到位。10个被督查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意见13次,落实整改措施51个。截止目前,县纪委已对10个被督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涉及的3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7条,有效杜绝了类似问题的发生。

联组督查从工作主体上,整合了监督力量,避免了单打独斗、光杆司令问题;从工作对象上,异地、交叉检查,解决了对下碍于情面不愿监督、对上不敢和无法监督的问题;从检查内容上,以问题为导向,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实质上是一个县级巡视工作,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主动作为的工作理念,在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适应“三转”要求,结合实际,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中做了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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