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聚焦主业强力推进案件查办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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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纪委监察局积极落实中省市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突出主业主责,拓宽案源渠道,强化案件线索收集利用,实现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25件(次),初核案件线索22件,了结8件,立案14件,其中涉及乡科级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初核上升22%,立案上升133%。

推行“全员办案”,突出办案“主业”。 打破以往只有纪检监察室专门查办案件的局面,强化党风政风、执法效能、信访等职能室在查办案件中的职能作用,实行全员办案,全员纠风制度。该县纪委对牵头或参与的89个议事协调机构,经过两轮清理调整,仅保留9个。同时,对机关内部资源进行整合,新设第二纪检监察室,整合后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的人员占机关干部总数的54%。将案件质量的各项指标分解量化到各室和基层纪委,力争全年案件质量实现新突破。

改变方式主动出击,挖线索强追责。在保证信访主渠道畅通的同时,改变“坐堂等案”、“坐堂办案”的惯性思维和工作方式,通过执法监察、专项治理、上级交办、媒体曝光以及巡回信访专用车等主动发现案件线索。从群众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中筛选线索,针对反映农村财务管理、“三资”等问题梳理线索,提高初核成案率。同时完善内控机制,由信访室加强对案件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出现“金钱案”、“关系案”和“人情案”。修订完善《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对基层办案相对滞后的各镇纪委及部门纪检组进行约谈,对年底空白的取消评先资格。

严格办案程序,问题快查快结。把严格履行办案程序贯穿于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环节,按规定程序和业务流程来实施案件调查,做到案件调查工作程序合法,相关手续及时办理。建立完善各项汇报审批制度,在初核、立案等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必须”,即每个环节必须汇报、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必须经过批准后才能实施。在严格程序的同时,树立“快查快结”理念,发现问题立即部署、马上核实。对转交办的市要信件进行跟踪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反映集中或上级督办的案件,及时查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转作风强监督,增强办案能力。在委局机关干部中开展“回乡接地气、邻里听真言”走访调研活动,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8个。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门纳谏,邀请党风政风监督员、部分来陇投资企业负责人、退休党员干部,零距离听取对被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督促整改。通过领办、督办、交办案件和采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的方式,让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精通办案业务,增强案件突破、案件调查、证据收集鉴别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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