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在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中坚持 “五个统一、五个确保”, 做到“四个明确”,落实四项制度,促进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与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同步进行,顺利进展。
“五个统一、五个确保”:一是统一部署,确保同步换届。县上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村级“三委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县级领导包抓镇,抽调300多名机关干部为169个村派驻了驻村指导组,督促各镇党委对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委会换届工作统一安排,同步稳妥推进。二是统一教育、确保“5175”落到实处。县上通过电视、简报、宣传单、公示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镇组织村选委会成员和“三委会”候选人对换届纪律进行了一次集中学习,并提出具体要求。将“十个严禁”的要求及举报电话制成提醒卡,发到候选人和每个村民家庭,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村“三委会”换届风清气正。三是统一督导,确保依法有序进行。县上抽调纪委、组织部、监察局、民政局等单位人员组成4个督导组,定期深入各镇、村组和群众中,听取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查纠村级换届中发现的问题。四是统一培训,确保能力同步提升。县镇两级分层次召开专题培训会,对驻村指导组、镇村干部和村选委会成员对村监委会的选前准备、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正式选举和补选、工作交接等具体事项进行了专题培训。选举结束后,县上在县委党校举办专题培训,对新任职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进行一次全面培训,确保“三委会”成员正确履职,协同共事。五是统一渠道,确保村监委会待遇落到实处。结合本次换届,由县财政列支专项经费,在县财政局建立村级干部工资专户,监委会主任和村“两委会”干部工资报酬由县委基层办同渠道按期发放,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规范有序运行提供了有效保障。
“四个明确”:一是明确工作责任。村监委会换届由各镇党委负总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镇纪委书记具体组织。县纪委制定了纪委常委、内设室包抓镇制度,督促协调村监委会换届。二是明确候选人资格。县上要求把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熟悉村情、群众认可,具备一定政策水平和监督能力的村民,作为候选人的必备条件。提倡返乡务工人员或者退休教师、干部和退伍军人按程序进入监委会成员的候选人。三是明确候选人提名办法。村监委会设主任1名,3000人以下的村,成员2至4名;3000人以上的村,成员4至6名;监委会成员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每10户选1名代表或由村民小组选派代表,按差额提出候选人,报乡镇党委备案后,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正式投票选举,任何组织不得指定或委派。四是明确选举方式。按照陕西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的要求 ,实行直接选举、差额选举。
“四项制度”:一是资格回避制度。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及其亲属不能列为监委会成员的候选人。村选委会成员被列为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应退出村选举委员会。二是《选举办法》认可制度。村选委会制定的《监委会选举办法》,要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进行。对于一些“难点村”要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制定选举办法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全体群众代表表决通过后,按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三是公示期制度。推选的监委会候选人要进行全面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四是任期承诺制度。新当选的监委会主任要代表监委会成员向全体村民就正确履职、严格监督、维护村民利益、支持村两委会工作作出任期承诺。
文章来源:扶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