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六项措施集中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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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优化环境促进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要求,切实解决影响全县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眉县采取六项措施于2011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在全县开展为期一月的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一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经济发展优势,同时激发和调动全县干部群众支持、参与优化发展环境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投资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是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不断促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

 

    三是集中查处影响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对于严重侵害客商、企业和群众利益或置上级政策及纪律规定于不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吃拿卡要、行政不作为等失职、渎职的人和事,集中力量进行严厉查处,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公开曝光,警示干部,取信于民。

 

    四是严厉打击破坏发展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治霸”专项行动,大力治理企业周边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危害投资经营者人身安全、干扰阻拦投资项目正常顺利建设以及侵害投资经营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五是切实规范各类专业市场经营秩序。认真查找全县建筑市场、交通运输市场、文化市场等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管理制度;对严重影响市场正常运行的各类不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好各类专业市场的经营秩序。

 

    六是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优化环境方面制度的贯彻落实,强化部门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制度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文章来源: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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