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聚焦主责主业 矢志追赶超越 努力开创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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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陈仓区纪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莅陕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追赶超越的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实现追赶超越作为纪检工作最核心、最主要的目标,聚焦主责主业,全面监督执纪问责,全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学习,在提高思想认识上追赶超越。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央、省市区党委和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等基础理论知识,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后,采取主要领导作辅导、班子成员讲党课、一般干部谈认识和以会促学、以问促学、以考促学等形式,迅速掀起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热潮。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新要求,把学习作为纪检干部增长才干、提高本领的重要途径,全面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在系统内扎实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知识,重点加强了对《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努力克服本领恐慌、能力不足问题,促使每一名纪检干部都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更好的服务和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

严履职,在监督执纪问责上追赶超越。一是当好参谋助手。不断完善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一意见两清单”责任体系,制定出台了区委、区纪委领导班子及区委常委个人责任清单共192条。先后围绕纪律作风、制度建设、小官贪腐和精准扶贫等方面情况进行调研,并向区委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建议。11月份,由区委常委带队,对镇街和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年内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7名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加强了对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了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聚焦精准扶贫,成立10个督查组,全面实施精准督查,确保扶贫政策精准落实,累计查处脱贫攻坚方面问题16件。三是严格执纪审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做到监督执纪日常化、长效化。今年以来,累计实施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132人次,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各类信访举报122件(次),初核违纪线索296件,转立案118件,涉及科级领导干部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4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重创新,在彰显工作特色上追赶超越。一是狠抓作风建设。聚焦城市管理、社会事业、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录播《百姓问政》电视节目5期,解决各类问题47个。坚持“四位一体”作风督查机制,始终保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采取突击检查、饭店超市抽查、景区暗访等方式,高频率、快节奏开展拉网式明察暗访和交叉检查。一年来,累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件、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9件、不作为问题5件,112人被处理。二是注重制度创新。建立了党员干部约谈提醒和重大工程项目廉洁预警谈话制度,对投资300万元以上的15个项目主管镇街和部门的31名责任人进行集体廉洁预警谈话。突出政治巡察,聚焦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实施了巡察制度,采取“找、评、谈、访、听、纠”六位一体办法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方位“体检”。先后五轮巡察共发现并反馈问题176个,其中移交案件线索57个,转立案3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三是严肃换届纪律。与全体党员干部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警钟》。坚持突出管党治党责任等重点,规范预审和内部审查程序,严把廉洁意见回复关口,审慎把握政策规定,不断强化廉政审查监督,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全年共计廉政审查221人次,建议不宜推荐提名“两代表一委员”4人,建议暂缓使用干部1人。

争一流,在加强队伍建设上追赶超越。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要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委局各室定编、定岗、定责,为机关干部制作工作职责公示牌,时时让干部对照自查。完善考评机制,突出实绩考评,实行常委分工负责目标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室,责任到人,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了实处。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织的统一管理,将区级部门纪委、纪检组按照“大纪检”思路整合成立6个纪检联合组;对镇街办案协作区进行了重新定位和划分,成立4个查办案件工作协作组,纪检工作一盘棋思路进一步明晰。严格落实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先后下派区纪委4名干部到镇街指导督促基层办案,抽调2个镇街纪委(纪工委)书记直接参与区纪委案件查办,委派7名纪检干部到市纪委“跟案学习”。在积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业务培训的同时,镇街换届后,及时举办了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重点对落实监督责任、纪律审查等业务进行培训。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和“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意识,认真贯彻《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不断健全自我监督机制,全面打造阳光纪检,努力开创党风廉洁建设追赶超越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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