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纪委监察局作出决定号召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向“抗震救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李志有同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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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宝鸡市纪委 、市监察局作出决定,号召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向“抗震救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李志有同志学习。

    李志有同志是陈仓区香泉镇纪委书记。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波及我市后,在区、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他视灾情如命令,视时间如生命,迅速投身到抗震救灾工作中,深入到一线,深入到灾情最严重的地方,深入到最困难的地方。他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第一职责,及时赶到灾情严重的镇中学,组织帮助把全校师生780余人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他带领机关干部深入受灾严重的村组,安定人心,将群众撤离危险区域;他冒着生命危险,冲进危房,拉出搬运财物的群众;他坚持原则,到现场逐户核查受灾户,对借机优亲厚友、不符合条件的,坚决纠正,把救灾款物真正用于受灾群众;他心系受灾群众,舍小家,顾大家,一个月中跑遍了全镇15个村,帮助受灾群众拆危房、搭帐篷,为受灾群众慷慨解囊,奉献爱心;他不图名利,廉洁奉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近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作出决定,授予李志有同志“抗震救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荣誉称号。

    《决定》指出,李志有同志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杰出代表,他用满腔热忱和扎实细致的工作践行着“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充分展现了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好榜样。

    《决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李志有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忠于党的事业,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忠实履行职责的高度政治觉悟;学习他牢记党的宗旨,以人民利益为重,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的崇高思想境界;学习他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象他那样立足本职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尽心尽力,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继续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把向李志有同志学习和“加强五个建设,争做五个表率”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以李志有同志为榜样,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记使命,不怕困难,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夺取灾后重建和加快发展工作的全面胜利。要认真全面履行职能,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市委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要迅速掀起向李志有同志学习活动热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立足岗位多做贡献,扎扎实实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文章来源:(宝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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