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千阳县纪委监委为全面提升镇村基层组织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深入调研,精准施策,以三个“强化”为抓手,持续推动基层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化发展。
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监督工作能力。组织县、镇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人员以理论知识讲座、纪法知识测试等形式,持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职业责任感和监督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干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专业化水平,做到“打铁先要自身硬”,持续加强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特别是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以上重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
强化机制建设,提高处分执行时效。在强化日常办案,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建立“月询问、季通报、年问责”机制,即在处分决定送达后一月内电话询问处分执行情况;如果超过一个季度处分执行相关单位无正当理由仍未按时报送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资料,即通报批评;对纪律处分执行年度内仍未回复执行结果的,将对处分执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启动问责程序。通过该机制,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落实落细。
强化督促指导,规范执行档案管理。以抽查督导方式,到各镇检查受处分党员干部档案管理情况,督促各镇将镇本级及下辖各村(社区)党员干部档案规范化管理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建立村级档案管理制度,明确镇分管领导指导、村党支部直接负责,夯实规范、有序的镇、村党员管理和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载体;强化农村基层党支部管党治党工作的堡垒作用,督促村党支部书记等农村基层党组织人员通过上门询问、电话沟通等方式,摸清本镇各村流动党员基本情况,包括流出时间、地点,是否参加外地党组织、最新联系方式等情况,引导其探索建立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台账,确保受处分党员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感受到党组织的“严管”和“厚爱”,时刻保持思想和行动上的先进性。(千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