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新提拔科级干部任前须先晒“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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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陕西眉县首善镇机关公示栏里,两名新提拔镇领导任职公示旁,一并张贴着财产申报公示表。据了解,这是今年眉县在全县党政机关推行的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制度。

与以往科级领导干部提拔不同的是,这次干部考察期间,考察对象须认真填写《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财产申报公示登记表》(下称《登记表》),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由填写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分别报送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查。财产申报的范围为干部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所属的全部财产、收入情况,劳务所得情况,房产情况,投资情况,车辆情况以及本人认为需要申报和说明的其它财产等五大类。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登记表审查后,在其原单位党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在干部审查研究时分别送县纪委常委会、县委委常委会进行公示审阅。公示期间,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接到群众反映的举报,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构成违纪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拟提拔领导干部拒绝申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财产等有关事项的,建议县委不予提拔;隐瞒不报、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根据情况轻重,给与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

今年,眉县按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多方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并意反复修改,并经过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后正式实施。这项制度的出台,是眉县县委、县纪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一项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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