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坚持用制度严防处分决定“打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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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你单位2016年度公务员年终考核奖金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奖金发放情况花名册提供一下… …”这是日前陕西省麟游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处分决定执行事项监督检查活动的一个片段。

近年来,麟游县坚持把处分决定执行作为维护纪律处分严肃性、权威性的重要内容,以制度为抓手,建立起以告知、报告、检查、问责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机制,夯实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检查,有效破解了当前一些镇、县级部门在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的执行难、难执行的突出问题。

是推行告知制度,解决处分决定落实责任不清问题。在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送达处分决定时,以《反馈监督卡》的形式,将受处分人涉及的对职级影响、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工资晋升有关规定、津补贴发放规定、绩效工资执行规定、有关奖金发放规定等处分决定执行事项分门别类地予以反馈告知,要求处分决定执行相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各自承担职责,严格按时间节点抓好执行事项落实,有效杜绝了一些单位在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以政策不清为借口而不愿执行甚至不执行的现象。

二是推行报告制度,解决处分决定不按时执行问题。建立和规范处分决定送达回证、入档回执、执行情况备案表等执纪文书,要求受处分人所在单位以及组织、人社部门在按职责权限和规定要求搞好处分决定宣布和归档的同时,分别在处分决定下达后的一个月和15天内,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备案表以及宣布处分会议记录等佐证资料和处分决定入档回执报送县纪委备案。

三是推行检查制度,解决处分决定不落实问题。由县纪委案件审理室案件主审人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受处分人涉及职务、级别、工资调整的,对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跟踪督促并按规定时限落实到位。对受处分人涉及的年度考核、工资晋升、津补贴和奖金发放以及绩效工资执行、处分决定归档等处分决定执行事项的落实情况,由案件审理室牵头负责,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在每年的2-3月份,对上年度全县纪检组织下达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全面集中检查,逐人逐项进行核查,全面掌握了解具体情况。检查结束后,对检查发现问题和执行事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

四是推行问责制度,解决处分决定不愿落实问题。对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节点全面落实受处分人处分决定事项的,县纪委审理室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进行督促落实;对在规定时限内仍未上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织负责人实施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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