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鸡市委将问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利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加大问责力度,第一季度共实施问责66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
坚持“四个到位”,层层落实责任。一是安排部署到位。宝鸡市委始终将问责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在市纪委二次全会、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对问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带头检查县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县区和市直部门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点评评议,督促县区委书记真正把主体责任烙印在心,把压力传导到基层。二是学习宣传到位。市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先后3次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在全市开展问责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在宝鸡纪检监察网、《宝鸡风纪》杂志、“宝鸡清风”微信开设问责专栏,对《问责条例》进行解读,通报曝光问责典型案例。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市委和市纪委主要领导分别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和执纪审查工作滞后的县区委书记、纪委书记,部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把责任和压力向基层传导。四是制度建设到位。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责任清单,划清了责任界限,将唯一责任落实到唯一人头上。每月对问责情况进行排名,每季度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督促县区和市级部门加大问责力度。截止目前,下发通报3期,通报问责案例5起28人。
突出工作重点,加大问责力度。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六大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推进责任落实。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抓问责。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环境等中心工作任务,严厉查处责任不落实、政策不落实,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针对渭滨区石鼓镇中岩山村在扶贫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市纪委及时督促渭滨区纪委对该镇党委书记马争让、区扶贫办主任吉春祥、该镇副镇长陈峰等10名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并在全市通报。千阳县水利局河道管理站未落实上级关于依法取缔非法采砂企业制止违法采砂行为的要求,分别被环保部通报、省委督办。因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千阳县河道管理站站长赵彩奎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千阳县水利局党委书记李志政,分管河道管理工作的县水利局副局长尚建功,分别给予诫勉谈话。二是围绕“两个责任”落实抓问责。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促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为县银海小区办理售房合同备案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先后为银海小区重复办理售房合同备案19套,造成一房多卖,损害了群众利益。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亚儒,党委委员、副局长魏宏策,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师永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是围绕“六大纪律”抓问责。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问责。市城乡规划建设执法支队在中层干部竞聘中,存在微信拉票现象,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查实后,立即建议市规划局党组暂停执法支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发挥问责作用,助推追赶超越。通过问责,激发了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夯实了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为加快追赶超越、实现全面小康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形成了持续震慑,强化了责任担当。问责的目的是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工作落实。高频度问责、高密度曝光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倒逼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二是促进了作风转变,树立了良好形象。通过强化问责,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显著提升,树立了党委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干部作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名列全省第一。三是激发了干部活力,促进了经济发展。问责促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在追赶超越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积极投身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业强市、脱贫攻坚主战场,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今年前两月,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2.48亿元,同比增长16%,增速高于全省1.5个百分点;实现工业增加值107.57亿元,同比增长7%,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