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台区纪委不断强化“三转”自觉性,信访举报信息在畅通渠道、广泛收集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使信访举报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充分发挥了信访信息在查办案件中的主渠道作用。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区纪委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副书记具体抓、信访室牵头承办、相关科室密切协作的信访工作机制,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委局室之间、上下级(各纪检组、纪工委,镇街纪工委)之间以及与区检察院、法院、信访、公安、审计、财政、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纵向联动、横向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集体研究机制。区纪委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不定期研究信访工作,集体排查分析重要信访信息,会商解决疑难问题。三是动态管理机制。对疑难的、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众关注的信访件实行动态管理,形成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延伸工作触角,广泛收集信息。在信访信息收集渠道上,扩大收集范围,将区纪委信访室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各职能室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区、镇街、社区(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信访举报窗口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区直各执法执纪单位受理的信访件,网络媒体曝光的问题,上级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件,上级通报、领导讲话点出的反面典型等作为信访信息搜集主渠道。在信访信息来源上,建立信访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下访、约访作用,健全由检察院、法院、信访、公安、审计、财政、安全生产等部门为成员的信访信息工作制度,延伸信访信息收集触角。同时,加大来信、来访、来电等举报渠道公开力度,并在区委大院、区政府大院、区市民中心、区直各部门单位门口及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举报箱,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便捷渠道。
全面分析研判,科学筛选线索。依托信访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信访信息研判,全面排查案件线索。一是在案件线索信息筛选上,建立周汇总、月分析、季报告的工作制度,即每周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一次筛选汇总,统计相关基础数据;每月对反映案件线索的信访信息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掌握反映问题的态势;每季度撰写一篇专题报告,针对案件线索反映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在案件线索信息研判上,加强信访信息分析,综合使用定向分析、专题分析、预测分析等方法,通过调查研究、初步核实、评估研判等方式,排查、挖掘案件线索。建立由主管副书记牵头,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审室等相关室负责人参加的案件线索信息研判分析小组,从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反映问题的可信性、举报人的动机和目的、新旧举报线索的互补性等方面入手,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涉农惠农资金、民生工程等工作中干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为重点,加大信访举报信息的综合分析,不定期地编制纪检监察信访信息情况报告,精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案件查处提供线索。
强化信息运用,及时跟踪督办。为做好信访举报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及时信访举报信息进行归纳分析,全面筛选案件线索,进一步了提高了举报信息的可查性和成案率。一是完善信访信息统一管理机制。将所有信访举报资源由信访室统一归口管理,防止多头查办、重复查办的现象。对所有信访举报资源由专人负责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并做好建档、保管、入柜上锁管理,对查询、复印、外借、移交实行台账式管理,严格保密制度。二是建立信访举报资源评估机制。对每一条举报信息,从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和举报时机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科学筛选;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转交有关单位办理;对反映问题轻微的,进行信访监督;内容较详细、线索较具体、问题较严重的,进行初核;内容空洞不详、检举对象不明确、没有初核必要的,予以暂存,待以后有相关反映时,视内容情况一并再进行信访处理。从举报方式评估:对匿名举报基层党员干部,线索不具体的,转纪检组、纪工委或镇街纪(工)委调查;对来人来访、署名举报及联名举报的,作为重要举报件,优先开展调查,办结后通过电话、面谈、信函等方式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从举报时机评估:换届期间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举报,如果线索不具体,就有可能是举报人歪曲事实进行举报,真实率就不高;如果线索具体明晰,就可能是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关系密切,清楚其违法违纪行为,真实率就较高。三是建立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制。信访举报资源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进行,凡作出转办、自办、交办、信访监督、暂存等处理,必须由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防止压案不查和案件线索流失。对因受理不及时、筛选、评估不认真和扣压、丢失、泄露举报线索,致使初核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按照《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制度》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