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鸡市扶风县在推进“为官不为”干部“下”的工作中,动真格、下实手,针对少数干部“懒政怠政、本领恐慌、作风不实、不敢担当”等问题,多措并举、创新方法,不断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效能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让“为官不为”能评价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官不为”集中整治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并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摆的620多条问题中详细梳理出“为官不为”的4大类,18种具体表现。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自觉客观对照清单,查摆问题,不避重就轻,不瞒报漏报。同时建立问题台账,按单销号抓落实,确保整改有痕迹、见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让“为官不为”有人管
该县及时成立惩治“为官不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下设“为官不为”集中整治办公室,纪委常委、纪委组织部长任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开展“为官不为”集中整治活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协调、问责查处工作;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整个活动的全程督查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发现的典型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对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组织处理;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采取多项措施,让“为官不为”藏不住
采取4种办法,全面发现、查处“为官不为”的人和事。一是紧盯重点领域。主要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信访维稳“四个一线”工作部门,搜集“为官不为”线索;二是深入基层了解。从“百姓问政”中梳理群众反映的懒政不为等问题,特别是注重从突发安全事件中,深挖细查“为官不为”线索;三是善用巡查利器。以巡查工作启动为契机,将“为官不为”问题纳入巡查范围,逐单位进行巡察,确保问题无遗漏;四是健全监督体系。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安排专人受理群众对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的举报,使监督渠道更加畅通。
严肃追究问责,让“为官不为”受惩处
出台《扶风县“为官不为”评价考核问责办法(试行)》明确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16种问责情形。3种问责形式:科级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提出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由各镇(街)、各部门党委(党组)提出并实施,结果报县委组织部;村干部由各镇(街)党(工)委提出并实施,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对受到问责的党员干部及职工取消当年考核评先树优资格,对所在单位在当年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降等,通过加大惩处力度,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责任感,督促其干事创业、加压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