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实施以来,宝鸡市扶风县各级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挂牌公示,实行零差价销售,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20%以上,为群众减轻了负担。日前,该县针对走访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五大举措,确保药品“三统一”制度迅速步入规范化轨道。
一是加强规范化管理。按照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2011)428号文件精神成立“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落实3名人员和编制,保障经费。以“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为核心,发挥职能,加强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之间的沟通,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所需药品及时准确配送到位。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健全药品使用管理机制,合理配备,全部使用基本药物,保证药品“三统一”政策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
二是提高配送率。在同一区域内平均增加2-3个配送企业,采取多家药品配送公司同时配送的办法,形成竞争机制和中标药品品种调剂互补机制,提高配送工作效率和配送率,满足乡村医疗机构临床需要。加大对配送企业的约束和监督,成立由县监察局、卫生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督查组,通过采取宣传、发动、整改等工作措施,使得其不敢碰“高压线”。
三是重新调整制定中标药品目录。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吸收乡村医疗机构及看病群众的意见建议,适当调整中标药品品种,扩大乡村药品配送种类和范围,将一些当地群众习惯用、价格低、疗效好的药品如兰州佛慈的中成药小蜜丸、西安杨森的多潘立酮等,纳入药品目录,满足乡村老百姓的用药需求。
四是建立电子网络监控系统。建立药品“三统一”电子网络监控系统,由县卫生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将各级医疗机构全部纳入药品“三统一”监控网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以便上级部门适时进行调整和干预,建立便捷、规范、高效的药品“三统一”监控体系。
五是将药品“三统一”工作与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统筹考虑。鉴于农村卫生服务工作涉及财政投入、医疗管理、药品管理、农村基层职能、人员安置等多方面问题,该县将推行药品“三统一”与加强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统筹考虑。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情况作为对乡村医疗机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予以奖惩,实行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在执行药品“三统一”制度中承担着政策传达、信息联络、督导协调、业务指导等职责,并要协调搞好药品采购计划及配送等工作,保证整个“三统一”机制健康、有序运行。
通过落实以上五项措施,扶风县药品采购量大幅上升,今年1~6月份,统配采购比例逐月攀升,到6月份采购量已占使用量的49.3%,通过对17所卫生院62位医师1741张处方抽查,使用药品8163种次,其中基本药物7101种次,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86.9%。
文章来源:扶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