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岐山县纪委整合乡镇纪检监察办案力量,实行协作办案,取得良好效果。年初,该县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室人员对乡镇办案进行了全面调研,在调研中发现乡镇存在纪检干部较少,办案力量不足;工作圈子过小,人员熟悉,办案中人情关系干扰较大;新任纪检干部较多,办案业务生疏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该县纪委研究制定了《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办案协作区暂行办法》,下发了文件,召开各乡镇领导参加的专门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将全县14个乡镇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将各协作区所辖乡镇的纪检干部作为办案力量,列入办案人力资源库,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县纪委设立了4个案件检查工作指导组,由县纪委室主任担任指导组组长,对协作区办案工作实行一对一指导。这一办法的实行,有力地促进了乡镇纪委办案工作。截止目前,该县已运用这一机制初查案件线索5起,转立案3起,给予党纪处分3人。
文章来源:宝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