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太白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统筹推进,积极探索新常态下查办案件工作的新途径、新模式,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办案数量、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年1—4月,初核违纪线索数、立案数、处分人员数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47%、43%和29%。
优化配置,增强办案工作合力。年初,县纪委重新调整委局领导分工,确定由两名副书记分管办案工作,做到亲自参与,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的办案领导工作机制;进一步改进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全县7个镇和32个县级派驻纪检组(纪委)整合成7个联合工作组,在县纪委的统一部署下,着重对全县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重点单位开展专项巡查,集中力量查办区域内重大违纪案件;重新修订完善《全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章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查信办案工作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采取约谈、警示训诫等方式,对办案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及纪检组织负责人严肃追责,强化主责主业意识。
同向着力,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在畅通信访举报主渠道的同时,综合运用巡回接访、专项检查等方式,主动查找案源线索,确定由县纪委信访室统一管理全县违纪问题线索,强化全程督办问责,确保相关线索不流失;将案件线索定期报告制度延伸至全县各镇和各派驻县级部门纪检组,要求每两月向县纪委定期报告案件线索,并要求“零报告”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防止瞒报行为发生;规范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违纪案件线索移送、通报、协查工作流程,明确要求相关单位对其所掌握的违纪线索主动移送,防止案源线索遗漏丢失。
改进方式,提升办案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在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做好违纪违规线索的外围初核工作,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快查快结,集中力量突破案件,并全程应用标准谈话室录音录像设备,确保证据链条严密规范。同时,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力度,采取跟踪督办、轮岗代训、案件协审等方式,帮助基层纪检部门对办案程序、关键证据获取及定性量纪进行把关,进一步提高成案率和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办案人员整体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