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聚焦主业、监督执纪,积极三转、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注重机制狠抓主体责任。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实施意见》、《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定期汇报、定期约谈、考核运用”四项机制。实行“三书两报告一评议”工作落实机制。定期开展对镇、部门党政“一把手”约谈,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目前已约谈党政“一把手”128人(次)。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季督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
注重作风狠抓问责。先后在全县开展了“四查四纠一转变”、“五查五看五解决”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出台了《干部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刹住中秋节及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正之风通知》等文件。建立了县级联点领导包抓巡查、职能部门严抓细管、新闻媒体监督曝光、监督机构跟踪问效、作风建设常态检查“五位一体”干部作风建设机制,完善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机关干部“去向公示”、人脸成像签到、岗位公示等制度。今年来,开展作风检查13次,通报曝光部门2个,处分违纪干部2人。
注重案件狠抓惩治。按照“增力量、提数量、重质量”的办案工作思路,下发了《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暂行办法》。2014年以来,全县党政纪立案55件,处分56人,其中科级领导10人,挽回经济损失133.45万元,与上年相比立案、结案、党政纪处分人数分别增长了83.3%、86.7%、80.6%,既严肃惩处了腐败,又保持了大局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注重源头狠抓教育。出台了《千阳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按照“一个推行、两个深化、三个坚持、四个规范、五个延伸”的工作思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56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述廉述责;出台了《深化和推进村监会工作意见》;民情直通车收集信访18件,解决18件;举办百姓问政节目8期,向问政单位反馈意见建议83条;基层“群众办事、干部(企业)代办”接收办理群众委托事项3488件。积极实施廉政文化“传播、精品、示范”三大工程,对重点岗位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开展领导干部观看警示片、廉政提醒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1+1+1”廉政谈话模式。先后7次邀请省市纪委领导为全县领导干部做反腐倡廉教育,举办了“电力杯”廉政摄影书画赛和元宵节“廉政灯谜大家猜”活动。
注重队伍狠抓三转。积极开展“三转”工作,从52个议事协调机构退出,合并、保留参与11个,精简率达83%,充实办案力量。下发了《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通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制定了县纪委常委会议事、信息考核、目标任务考核、岗位津贴考核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要求,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实行委局机关“一人一课、一周一讲”和镇纪委书记“跟班轮训”制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执纪意识,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