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全面提高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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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纪律审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岐山县纪委秉承“细节决定成败”的思想,在整合力量、深挖案源的基础上,始终注重纪律审查工作细节,保证案件质量,力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2起,党政纪处分203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该县始终坚持把纪律审查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在纪律审查工作人员的调配和环境的优化上,注重把政治坚定、熟悉业务的人员选配到纪检监察部门,优先保证纪律审查工作经费和设备等;对纪律审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县委、县政府领导及时出面解决,排除干扰和阻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执纪监督职责,调动纪检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

规范纪律审查行为。把依纪依法摆在纪律审查工作的首位,把安全作为纪律审查的第一要求,纪律审查中采取的手段和措施都以依纪依法为前提,注重实体性与程序性规定的运用,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各项工作制度,严肃纪律审查纪律;纪律审查专用标准谈话室建成后及时制定《谈话室管理制度》、《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制作《纪律审查工作日志》和《纪律审查期间来访人员登记册》,对标准化谈话室实行规范化管理;将应急医务、应急警务联系人员联系方式制作成牌,并上墙悬挂,以便随时联系。

强化纪律审查重点。在稳定案件数量的基础上,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大案要案,县纪委主要领导从纪律审查的每一个环节都亲自过问,掌握具体情况,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抽调业务骨干加强查办力量。对一些重要涉农信访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本应由有关镇或县级部门查办报结果,实行县纪委提级办理,直查快办,确保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使群众利益得到切实保障。先后对令家村、柳家庄、南营村等17个村村组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

提高纪律审查质量。该县树立案件质量是纪律审查工作生命线的意识,在联组督查工作中对案件质量严要求、高标准,对六种不规范的案件资料实行一律退回:一是对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初步了解核实后,形成的初核情况报告结构不全的一律退回;二是违纪问题佐证材料不齐全的一律退回;三是违纪人员对自身违纪问题认识不深刻,检查认识材料不是手写的一律退回;四是违纪人员检查认识材料少于三页的一律退回;五是违纪人员检查认识材料避重就轻,对自己的违纪问题不进行深入的分析,没有触及自身灵魂的一律退回;六是违纪人员没有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对于触碰纪律红线之后的提醒和处分,是对自己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教育的一律退回。

建立案件复核机制。完善镇、部门纪委(纪检组)考核考评制度,将办案工作作为考核考评的主要指标,每半年通报一次情况,后进单位说明情况,切实增强镇和部门纪检干部的干事能动性。同时,设立三层案件查办复核制度,对存在疑点、敷衍了事或者是在案件调查工作中不深入、隐情不报、徇情枉纪的案件,指定专人重新复核、县纪委常委进行复查、委局主要领导定期抽查,以此倒逼案件调查人员主动作为,严格执纪。今年以来,已复核案件16件,转立案7起,责任追究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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