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下午,宝鸡市纪委、监察局召开班子成员及县级干部“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田筱虎出席指导会议。市纪委副书记张根萍主持会议。
与会同志聚焦为政用权,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和岗位职责,谈认识、找问题和议措施,进行了交流发言。
田筱虎在充分肯定大家的交流发言后,结合自己对“严以用权”的学习理解和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就践行“严以用权”谈了自己的认识和体会。他指出,一是认识要高。践行“严以用权”,一定要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来认识,从全面从严治党就是从严落实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来理解,从当前启动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需要来审视,切切实实提高践行“严以用权”思想上的自觉。二是把握要好。纪律审查权和行政监察权是《党章》和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两项主要权力。纪检监察干部在具体业务工作中行使权力,要坚持纪律的严肃性、调查的客观性和惩戒的原则性。当前落实惩戒的原则性,特别要把握好“三类人”、“三个时间节点”和“四种形态”,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落实要真。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践行“严以用权”,一定要真落实、真实践,勿忘形象,欢迎监督,始终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应该承担的使命和履职的角色,本色做人,角色干事。聚焦忠诚,始终保持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清醒、执纪上公正,做秉公用权的表率。要聚焦干净,坚持正人先正己,先管先严,从细处着眼,动辄则究,做廉洁用权的表率。要聚焦担当,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坚决依规执纪,做依法用权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