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劳动监察“亮剑” 帮13农民工追讨16万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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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7日下午,在宝鸡市扶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帮助下,陶幸福、彭春海等13名农民工现场领到了辛苦三月的工资。他们一边数着钱一边高兴地说:“劳动监察真行!仅两天时间,我们的工钱就拿回来了,真是没想到啊!”

 

  因劳务承包商与建材公司发生财务纠纷,13名来自湖南、广东籍农民工,在某建材公司石料厂三个多月没有拿到工资。6月15日上午,扶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快速驱车赶往位于该县北麓乔山脚下的某建材公司石料厂,深入调查后发现:该公司石料厂按协议和工作进度支付给湖南籍劳务承包商李宗科85%的承包款。但因劳务承包商李宗科以工程设备维修费、油料费等与该建材公司石料厂有争议为由,仅发给工人部分工资,欠13名民工三个月工资近16万元。李宗科为了给建材公司施加压力,拒不支付所欠民工工资,并关闭手机“隐匿”。因民工均为湖南、广东籍人,他们都急于结清工资回家。李宗科的有意回避,造成民工围堵建材公司石料厂讨要工资,情绪十分激动,打伤人员,砸坏设备,并扬言要到省政府上访,事态十分严重。

 

  监察执法人员在组织石料厂负责人与李宗科带领的13名民工逐一核清所欠工资数额的基础上,一方面向石料厂负责人宣传有关规定,讲解相关政策,直述利害;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民工工作,要求他们稳定情绪,依法维权。同时,想方设法联系该建材公司总部和李宗科本人。公司总部老板了解情况后当即承诺:暂不清算与李宗科的承包款项,由建材公司于两日内结清李宗科所拖欠的民工工资。依法为农民工追讨15.9万元工资款,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文章来源:扶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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