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纪委全会后,千阳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宋崇军主持召开了纪委常委扩大会,全面学习传达了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对认真落实“5+2”制度(省上确定的“五项制度”和市纪委提出的(1)是健全完善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探索廉政风险防范制度),要求各室主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刻领会贯彻落实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要求结合全县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在各自分管的工作中扎实推进“5+2”制度落实和制度创新,全力将“制度创新年” 活动推向深入。
一是及时安排筹备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召开后,县纪委机关认真学习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向县委常委会汇报了贯彻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意见和2009年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重点。县委决定于3月下旬召开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从七个方面对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是力促“5+2”制度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县纪委书记宋崇军要求相关室对“5+2”制度的工作对象、程序方法、推广要求等进行细化分解,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使“5+2”制度的贯彻落实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并确定了“5+2”制度建设的包抓领导和相关室,夯实工作责任,做到各领导亲自抓,相关室专门抓的工作格局。
三是积极学习经验,全力实施推广。为了加快工作进度,县纪委分两期将派员到“五项制度”建设工作搞得好的澄城县、商州区参观学习,力促“5+2”制度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并将“5+2”制度建设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考核之中,实行严格考核,确保“5+2”制度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文章来源:千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