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有效解决工程领域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眉县纪委、监察局向政府投资1亿元以上4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
一是精心组织。制定下发了《关于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市《关于向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派驻监督检查组成员、监察范围、工作职责、工作职权进行明确。监督检查组长由纪委、监察局有关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县纪委监察局、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人员组建,派驻时间从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开始至竣工验收。今年主要对水利、科技工业园管委会、林业、汤峪镇四个部门的涉及国计民生的1亿元以上已开工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组主要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承诺履行情况,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情况;工程前期立项、规划、用地、环保等情况和工程建设实施中的各方面情况;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的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变更、项目竣工验收情况;涉及项目的举报投诉等情况,通过现场检查、明查暗访、查询查看工程建设有关资料,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突出重点。监督检查组突出“工程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进度质量安全、设计变更和竣工决算”等监察重点,围绕“三监督”(监督投资规模、监督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进度)、“三防止”(防止出现贪污受贿违法违纪行为、防止出现失职渎职行为、防止出现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行为)的工作目标,加强检查力度,扎实开展工程建设效能监察。
四是严格执法。监督检查组严格依法开展监督检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行为,定期不定期的跟踪检查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积极整改落实,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文章来源: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