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业 严查快办
——岐山县纪委优化内设机构和力量 增强办案力度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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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岐山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中、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凝智聚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多办、快办、合办等方面着力突出案件查办工作,执纪监督取得了新的成效。

强化办案力量。今年初,县纪委根据当前形势任务的需要,在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机构和编制要求的前提下,经批准,整合新设了纪检监察二室,新增3名办案人员,充实增强了办案力量。同时,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将53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至10个,整合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

提高办案效率。推行全员办案、责任到人制度,出台限时办结制度。根据掌握的案源线索,将案件逐一落实到每个机关干部身上,做到件件有着落;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将办理期限规定为小案5个工作日、中案10个工作日、大案20个工作日,问题特殊、复杂的案件视情调整办结时间。由于推行了新的制度,严格了时限要求,机关干部查办案件的能动性、时效性得到进一步强化。2014年1月—3月份,县纪委机关初核16件,立案8起,办结5起,涉及科级领导5人。

提升办案质量。在查办案件全面提速的同时,县纪委始终坚持不枉不纵、质量第一的原则,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执纪监督正确导向、推动查办案件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重的追究其法纪责任。今年2月,县纪委接到举报反映某局吃空饷,经查反映失实,经与县公安局全力协作,利用笔迹识别、网上追踪等方式,对诬告人进行确定,目前,该案正在处理当中。

增强办案合力。县纪委注重加强同法院、检察、公安、审计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相互通报案件信息资源,在信息共享中发挥协调查办复杂案件的优势和作用。建立和完善了重要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案件情况通报制度、重要案件督办制度、案件信息保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特别是涉及相关领导干部及其他典型案件线索,要求及时报告,明确复杂案件由县纪委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协同查办,增强了组织协调办案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今年以来,接收移送案件6起,其中科级案件2起,下属单位“一把手”案件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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