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宝鸡市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会上,宝鸡市委副书记郭社荣逐条领学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通知》。市委书记唐俊昌主持专题学习会议并就全市学习贯彻《规定》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在任何时候都要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市委、市纪委的努力下,我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规定》和《廉政准则》要求,认真查找本县区、本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漏补缺,落实责任,切实整改。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加强干部教育,组织中层以上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规定》,落实好各项具体措施。近期要抓好年终责任制考核,确保《规定》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要把作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提高自身形象的重要途径常抓不懈。特别是要从抓会风开始,从加强机关作风入手,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模范带头作用,倡导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讲管用的话,以良好的会风带动全市机关作风的持续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宝鸡市委常委,市级四大班子领导,市委秘书长、市纪委常委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集体学习。
文章来源:宝鸡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