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6名科级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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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陈仓区召开了2013年度部分镇街及区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廉述效大会,会上东关街办、虢镇街办、香泉镇、卫生局、发改局和商务局等3个镇街、3个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逐人向大会作了述廉述效报告,现场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区纪委委员的质询,现场回答有关问题,区纪委委员对述廉述效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了测评结果。

区委书记贺向东参加会议,他在讲话中要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普通公职人员都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把精力用到加快推进“六区”建设中去,不断开创陈仓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一是切实加强政治修养。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中央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举措,准确把握反腐倡廉的方向和趋势,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政治上清醒、从政上清廉,自觉做廉洁政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践行者。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三十个不准”规定,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上带头,在拒腐防变、保持清廉上带头,做到“四风”扫除、一心为民、低调务实、清正廉洁。三是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四是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要自觉做到思想上自警、工作上自律、作风上自励、制度上自严,善始善终的履行工作职责。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卢剑平主持了会议。区人大主任冯乃善、区委副书记、区长苏国宝、区政协主席葛德生等区级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区纪委委员、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应邀的5名“区党代表”、5名区人大党代表”、5名“区政协委员”,各镇党委书记、镇长、纪委书记,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纪工委书记,区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区纪委机关干部等共计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自2007年来,陈仓区已有48名镇街和部门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在整个述廉评议过程中,区纪委严把“九廉”关,使述廉对象真正从内心深处感受到组织监督的力量和震撼,进而把接受监督作为一种自觉行动,落实在工作的各个方面,述廉述效制度得到很好的落实,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是“访廉”关。访廉组要深入到述廉对象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走访群众、查看有关工作资料、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评议测评的方式,广泛听取和收集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干部和群众对述廉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问廉”关。在访廉过程中,根据走访群众、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和民主测评的情况,把所了解和掌握到述廉对象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向述廉对象作简要的提问,述廉对象要在座谈会上进行当面回答。

三是“评廉”关。在访廉工作结束后,及时召开纪委常委会,听取各访廉组的情况汇报,访廉组要实事求是的对述廉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要对述廉对象形成初步评议材料,提交纪委常委会讨论。

四是“审廉”关。区纪委常委会要对述廉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对述廉报告与了解和掌握的情况不符的,将述廉报告退回述廉对象进行重新修改和完善。

五是“述廉”关。述廉对象要按照述廉报告要求的内容,在述廉大会上做现场的述廉,坚持高规格召开述廉大会。

六是“测廉”关。区纪委委员在听完述廉报告后,要对述廉对象现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民主测评,当会公布测评结果。

七是“馈廉”关。述廉评议大会结束后,根据访廉组的情况汇报和述廉评议结果,及时归纳整理,把所了解和掌握到述廉对象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向述廉对象作详尽的反馈。

八是“督廉”关。区纪委在述廉述效会议结束后,将评议结果和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向区委常委会做了专题汇报。并针对述廉述效活动中发现的、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向相关单位下发整改意见通知,明确整改目标。同时,区纪委加大违纪问题查处和跟踪督促整改力度,切实督促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有效的保证了述廉述效活动的实效。

九是“用廉”关。述廉评议大会结束后,区纪委要对述廉对象形成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议报告,送区委和区委组织部备案,以便在干部考核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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