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中央颁布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来,陕西省麟游县把学习贯彻这一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作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有效防范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在具体工作中,主要突出“三抓”:
抓教育宣传。全县组织开展《廉政准则》集中学习78次,宣讲廉政党课62次,观看电教片50场次,办学习专栏72个,受教育人数达2216人。邀请市纪委宣教室负责同志对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作辅导报告。县纪委派员巡回各乡镇宣讲《廉政准则》,培训基层干部400余人。向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发放县纪委编写的《廉政准则学习辅导读本》和《廉政准则》挂图并督促学习。组织全县217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活动,参与率达96%。节假日期间向领导干部发放廉政教育资料850份,发送手机廉政短信1200多条。将《廉政准则》列入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范围,促使领导干部从任职开始就树立廉洁从政意识。每次在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中,就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提出严格要求。今年以来,重点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纪委印发的《廉政准则实施办法》和县纪委编写的《辅导读本》,进一步明确8个“严禁”52个“不准”的行为规范,明确违反廉政准则应受到的惩处规定,有效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县纪委主要领导牵头撰写的《关于廉政准则与试行准则主要内容的比较》被中纪委机关刊物《中国监察》登载后,全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起到了较好的宣传功效。利用县纪检监察网、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等媒体,坚持不懈宣传《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有关内容,以及勤政廉洁的先进模范、为政不廉受到查处的典型案例,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廉洁风尚。
抓严格执行。每年在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婚丧嫁娶等重点时段,加强检查和抽查,促使领导干部认真遵守《准则》。今年,督促各镇、县级各部门普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对执行《准则》情况进行回顾总结,进一步提高对遵守《准则》重要性的认识,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一些单位完善了党组织“一把手”对班子成员遵守廉政准则监督检查制度和班子成员对主要领导的监督制度。24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乡镇、县级部门23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以及所属单位全体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就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和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针对自身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方向,自查面达到了100%。为增强自查实效,将领导干部自查报告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促其扎实落实整改措施。把遵守《廉政准则》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群众进行评议和监督。拓宽举报渠道,加大核实力度,紧盯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方面的情况,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准则》。今年以来,共受理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3件,正在核查1件,失实1件。对1名因财务不公开、公车私驾、本人亲戚在身边工作等问题的科级领导干部,以提醒谈话的形式进行警示训诫,督促进行了整改。
抓督促检查。最近,县纪委组织对7个镇、20个县级部门,就学习宣传、党组织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以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乡镇检查面达到100%,县级部门检查面达到43%。各镇、县级各部门也对下属单位落实情况开展了检查。在检查中,对个别单位贯彻执行不力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同时,确定对其他单位随时开展抽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形成“压力”机制,促进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常态化。
文章来源:麟游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