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1234”制度构建工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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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9月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安排部署,扶风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工程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县委领导在深入工程建设现场调研,指出问题分析原因,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建立“一公开、两承诺、三监督、四不准”制度的实施意见》(简称1234制度),两年来,全县各级认真落实此项制度,在工程建设的公开、承诺、监督和制度建设中坚持扭住问题不放松,盯着弱项做工作,关口前移抓防范,重点突出抓督查,标本兼治重实效,使工程建设领域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工程专项治理工作呈现出扎实有序、深入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着力公开、使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两年来县上把工程项目信息全面公开作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和推进工程专项治理的有效抓手,以公开促治理,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项目决策让群众参与。在项目建设前期,为了有效地解决工程建设中涉及的立项、审批、土地、规划、环保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县上全面推行了重点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纪委委员、专家学者、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将形成的项目初步意向方案,公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让群众投票、提意见,把项目初始决策权交给扶风人民。两年来,先后召开项目联席会议20多次,对佛光路、西府古镇、中华民俗一条街、东大街提升改造工程、县城集中供热等58个项目和13宗土地出让进行了集体研究,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建议240多条。二是日常管理使群众知情。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书面公开、会议通报、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对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全面公开;施工单位在工地的醒目位置公开主要原材料和大宗物资采购情况,包括物资的型号、批号、数量、规格、价格、供应商以及质量参数等。三是信息公开请群众监督。制定了《扶风县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项目建设信息公开专栏,提出了项目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技术标准,规范了工程项目建设各个阶段的相关信息和格式,明确了信息收集、报送、审核、发布、检查等方面的责任主体和程序要求 。县监察局、县政府督办室定期组织工程治理成员单位和群众代表深入建设现场检查信息公开情况,对于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单位进行诫勉督导,促进了项目建设信息真实全面及时公开,提高了社会各界的知情率,增强了群众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双向承诺,使廉洁诚信理念融入工程建设各个环节

 

    承诺是一种保证。搞好承诺,既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促使承诺人重其言、端其行;又成为一种监督的依据,让群众有力有效的监督承诺人践行诺言。在工程专项治理工作中,县委、县政府要求项目建设之前,建设单位召开全体职工、主管部门领导、施工单位代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主要领导代表领导班子和参建干部当会就坚持招投标制度、严格履行工程合同、遵守《廉政准则》等事项进行廉政承诺。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就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廉洁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监督等事项进行诚信承诺。在承诺时坚持做到“四个注重”:一是立足实际,注重客观可行。项目建设之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通过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认真分析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承诺,力求承诺的一字一句都成为工作的标尺,力戒内容空洞、不切实际或者消极应付。两年来先后有16个建设单位就项目建设做出了廉政承诺,24个施工单位做出了诚信承诺。二是多措并举,注重社会效应。承诺做出以后,要以书面形式报送主管部门和监督单位审查,审查后,在建设单位的政务公开栏和工程施工现场的项目公示牌内予以公开,重大项目和涉及民生的项目双方负责人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开承诺。县上先后3次召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项目建设单位职工干部、施工企业职工代表参加的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县教育局等10个单位主要领导和九冶建司等15名企业负责人分别就扶风一中、公安局刑侦大楼、县中医院住院大楼等10多项工程进行了大会承诺,县纪委与承诺单位当会签订了《扶风县工程项目廉政建设责任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加强督导,注重有诺必践。项目建设过程中,县工治办会同县政府督办室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定期深入工程现场开展监督检查,督查承诺履行情况,排查问题纠正错误,先后检查建设工程项目53个,对存在问题的15家工地发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8家企业下发了停工通知书,7个工程给予强制停水、停电措施,督促建设单位有效有序的实施项目,施工企业严格认真的践行承诺。四是违反承诺,注重责任追究。项目竣工验收时,召开专门会议,对承诺人的履诺情况进行评议。由与会人员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进行民主测评。对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承诺人当会接受质询。两年来,先后对违反承诺的5个工程发出 “停工通知书”,对存在管理问题的建设单位发出监督检查表7份,对有失信行为的1户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停止2 户企业在扶风的一切业务。通过开展有效承诺,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法制意识,自觉的将廉洁诚信理念融入到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

 

    三、强化措施,点、面、线结合延伸监督触角。

 

    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是提高政府效能、预防和避免腐败的有效途径。县上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扶风实际,创新了派驻工程监察组监督、家庭监督、社会监督三种有效形式,将监督的触角由点向面延伸、努力形成家庭、法律、社会三位一体的有力防线。一是集中排查工程建设的廉政风险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凡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由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检察院、发改、土地、审计、财政、住建等部门深入建设单位调查了解情况共同排查廉政风险点,先后为20多个项目排查出工程概算、环评、规划、用地、招投标、资金管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决算、工程变更等方面共10多个共性风险点,并提出了防范措施,指导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完善了管理制度。结合排查出的风险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确保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有序推进。二是派驻项目监察组,面对面、全方位开展监督。制定了《扶风县关于向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派驻监察组的通知》,实行分级派驻、分级管理。凡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项目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派驻。监察组工作人员从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单位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派。监察组在县纪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检查参建干部作风纪律、监督项目资金运行和工程实施等职责。今年以来县纪委先后向廉租房、佛光路等7个项目派驻了监察组,在开展监察的过程中,监察组积极发挥深入一线的工作优势,围绕工程建设全面介入、分段跟踪、时时监控,发现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及时区别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针对一些工程存在的报建手续不完备、资金管理不完善、日常监管不到位、工程变更不报批等共性问题向发改、住建、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函告,借势借力强化整改措施,提升监察效率。三是筑牢家庭、法律、社会防线,提升监督实效。家庭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一道重要关口,工程项目实施前,纪检监察部门向建设单位的参建干部亲属发送《家庭助廉倡议书》,要求其对参建干部进行经常性提醒和日常化监督。先后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3次,发送《家庭助廉倡议书》200余份,亲属的共同参与构筑了抵制腐败的家庭防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尤其是标后管理的执法检查,确保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公检法等部门定期深入工程建设现场,协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积极开展法制和警示教育,结合工程领域犯罪案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营造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开通了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投诉,对发现的问题通过会议、新闻媒体等予以曝光,先后对4名建设单位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 2名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刑事处理。通过有效地构筑三道防线,确保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在有效监督下运行。

 

    四、完善制度,摸索建立工程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制度是管根本的,严格执行制度是从源头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有力措施。工程治理工作一开始,县委就提出了“四不准”:不准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进入建设市场、不准党政一把手直接插手工程建设、不准随意变更涉设计或调整工程量,不准制定材料供应商。两年来的实践,全县各级以此为工作纪律,要求参建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严格遵守,并着眼于靠制度规范工程建设,坚持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不断把专项治理引向深入。一是摸索建立依法建设的管理机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要求,制订了《扶风县招标投标监督实施办法》、《扶风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的规定》、《扶风县工程项目建设约谈制度》等法规制度,有效的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建设市场资格准入制度,凡是进入我县有形市场的投标企业,必须经过行贿犯罪记录电子查询,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一律不能进入扶风市场。严格落实工程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及工作程序,加大对工程交易市场、交易中心的监督。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公开,我们还尝试建立工程建设诚信体系,3家存在问题的企业进入信誉黑名单,退出了扶风建筑市场。二是摸索建立关口前移的防范机制。针对工程建设易发问题的关键环节,县政府制定了《扶风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扶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扶风县县城规划管理实施办法》、《扶风县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扶风县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规定》、《扶风县临街建筑物立面管理有关规定》、《扶风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12项制度,从工程建设的前期立项、土地使用、规划管理、环评、招投标、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各个方面做了明确要求。三是摸索建立联合执法的纠错机制。从2010年起,坚持把新增项目的滚动排查和依法规范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定期组织工程成员单位对2010年以来新增项目进行了摸底排查,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各项管理制度,对于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由住建、安监、国土等部门验收后,下发《施工许可证》,按程序进行建设。凡手续不齐备、操作不规范的新增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否则谁开工谁负全部责任。2011年6月,开展了建筑质量安全大检查和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纠正和停止了一些违规建设的工程,县政府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国土局、住建局、城关镇、电力局、综合执法局等5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明确了职能部门的责任,强化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规范了从政行为,促进了企业守法经营,初步形成了工程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文章来源:扶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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