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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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麟游县采取三方面措施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

一是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明确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纪律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对班子成员、干部职工以及下属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做到细抓严管、一抓到底,坚持不懈地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普遍建立健全工作考勤、外出登记、请销假、公车管理等管理制度,并建立制度执行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有效克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现象,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严明上班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严禁迟到早退,坚决纠正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由散漫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脱岗、串岗、缺岗,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班内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上网聊天、浏览个人空间、炒股票、看视频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聚众聊天、高声喧哗。市民中心服务大厅和各镇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佩带胸牌、摆放桌牌、亮明身份,中午休息时应留一人值班,方便群众办事。热情接待上门办事群众及外来联系工作人员,做到周到服务。

三是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纪委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政务督办室,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干部职工作风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督促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建立纪律作风督查机制,将督查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对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年终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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