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四书二表一档”制度 强化信访监督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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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好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今年以来,眉县纪委、监察局积极创新思路,实行信访“四书二表一档”监督制度,不仅健全了信访工作机制、提高了廉情预警水平,而且增强了惩防体系防范功能,更好地解决了基层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

“四书”即:对群众举报问题涉嫌违纪,但无具体查证线索需要由被举报人作出说明或解释的,发放“询问书”;对群众举报党员干部工作方法不当或生活作风不良,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但需要提出批评督促改正的,发放“提醒书”;对群众反映的即将发生违纪问题需要及时警告制止的,发放“警示书”;对群众举报的情节轻微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不够立案调查但需要整改的,发放“诫勉书”,并要求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报告。通过下发“四书”,要求被举报人说明情况,作出检查,进行整改。

“二表”即:接到群众投诉后首先填写《信访监督登记表》,经领导审批后,实施信访监督,办理结束后,填写《信访监督结案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信访了结并存档。

“一档”即:对实行信访监督的所有监督资料进行留存归档,县纪委一律建立详细的信访监督档案,便于以后在工作中备查和对干部的跟踪监督。

为了确保这一制度顺利推行,该县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眉县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实施办法》,从监督的目的、原则、对象、范围、方式、程序等方面,对信访监督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一是严格范围。根据信访问题的性质,对四书所适应的范围和对象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严格程序。制定了从筛选确定、分级审定到文书办理与送达等程序,规范了审批制度;三是严肃纪律。对被监督对象无故不按时送回回执及回复材料的、或拒不纠正、整改所提醒、警示或诫勉事项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目前,县纪委实行信访监督“四书二表一档”以来,共向8名党员干部和单位发放“信访监督询问书”2份、“信访监督提醒书”3份、“信访监督警示书”2份、“监督诫勉书”1份,起到了警示和教育干部的作用。今年1-9月,群众信访量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8.7%,重复访的比例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6.7%,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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