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出台《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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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的树立全县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良好形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控制非工作性经费支出,杜绝奢侈浪费行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近日,凤县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若干规定》。
    该规定明确提出以下几项要求:一是县级各部门各单位陪同上级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必须轻车简从,力戒形式主义和奢侈之风;县上工作组下基层帮扶工作尽量做到车辆合用,力量整合,务求实效;二是凡公务及各种会议接待不准超标准,中午接待一律不准饮用白酒。有特殊招待需要饮用白酒的,须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严禁酗酒。三是各级干部下乡一律在乡镇食堂(机关灶)吃工作餐,禁止在营业性餐馆招待。
    为了确保《规定》有效执行,县上成立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副书记周天福同志担任组长,县委督查室主任、政府督查室主任、组织部副部长、人劳局副局长四名同志担任副组长,分别抽调县委、政府、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室。同时,制订了奖惩办法,公布了举报电话。

 

文章来源:凤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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