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创新监管手段 强化工作机制 加大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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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县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群众十分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工作机制,加大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着力纠正食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对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的准入标准进行了细化,实行现场勘查,动态管理,严格按要求核准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对不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法定条件而发放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目前已受理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210户,从源头上预防了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严管进货渠道。落实了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管理责任,对食品经营批发商经营资质,进货、销售渠道和仓储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建立了电子台帐。

 

    三是延伸监管触角。建立完善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实行12315进企业、进市场、进超市,充分发挥“一会两站”联络员和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监督信息员作用,延伸食品监管“触角”。

 

    四是深化诚信建设。实行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管理,以“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为载体,对在食品经营个体户中评选出的经营行为守法、经营状况良好、美誉度高的户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以此带动更多的食品经营户守法经营,充分发挥食品经营示范户的带动作用。

 

    五是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等监督作用,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实行联动效应机制,对跨越领域的案源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宣传报道工作情况和成效,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

 

    六是加大查处整治。加强质量检测、日常巡查、专项整治,实行一月2品、不少于3次的食品质量检测,对辖区集贸市场、食杂店、商场、超市等经销的食品进行重点检测;实行食品安全监管月报、季度督查通报、随机倒查、不合格食品下架、票证通等制度强化日常巡查;在专项整治中,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五个不放过”原则,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通过监管手段的创新,工作机制的完善和工作措施的落实,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立案查处食品案件63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极大的震慑了不法经营分子,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文章来源:凤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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