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市纪委关于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会议和贯彻落实中央纪委2012年底前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汇报,会议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决定:一是对2011年全市反腐倡廉、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下发执行,市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牵头协作部门抓好落实。二是尽快出台《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对各级落实党风廉建设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考评机制,实施责任追究等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对照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对2008年以来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梳理盘点,对已完成的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对未完成的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快进度,确保2012年底前惩防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四是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继续抓好反腐倡廉12项制度的巩固、深化,提高制度执行力。
市委书记唐俊昌就学习贯彻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会议和贯彻落实中央纪委2012年底前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领导责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中、省会议精神,把握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党的意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又要把管人与管事,抓业务与抓反腐倡廉结合起来,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级领导和各县区、各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三是带头执行中省颁布的各项党内法规。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抓好《廉政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落实。以2012年底前惩防体系《工作要点》为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努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强保证。
文章来源:宝鸡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