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麟游县采取有效措施,细化落实“两个责任”,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县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上半年,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主要领导逢会必讲落实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先后召开县纪委全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7个镇、71个县级部门及267名领导干部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今年全县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单独考核,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县纪委坚决落实监督责任。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廉洁过节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工作要求,促进重大节日风清气正。县纪委先后4次、组织县级部门联合检查组先后6次对镇、县级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先后4次派出8个督查组深入58个镇和县级部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突击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被检查单位现场写出承诺,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随后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县级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联组督查66次,针对发现问题下发督办函30份,严格督促整改。坚持深入宾馆饭店、超市等消费场所进行明察暗访,通过走访了解、调阅发票等途径,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公款消费情况,对相关疑似违纪线索进行集中核查,释放从严整治“四风”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强化措施,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县纪委主要领导对2014年作风建设后进的28个镇、县级部门党组织、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压紧逼,督促其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增强抓作风建设的责任意识。各镇、县级各部门党组织、纪检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普遍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基础,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