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五措并举加强案件查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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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纪委主动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把案件查办工作作为纪检监察业务的重中之重,着力解决“五个”问题,力促案件查办工作持续迈上新高。

一是拓宽案源渠道,解决无案可办的问题。重视案件线索收集,建立凡信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惩、有诉必复的“四必”信访机制,不断创新群众反映问题的方式和途径,利用纪检监察网络举报平台、建立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拓展点名接访范围,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确保群众诉求准确传递;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实效,不断完善联组督查方式,将全县各镇、部门纪委(纪检组)36名负责同志分成18个联组,集中进行督查,主动挖掘违规违纪线索,扩大线索来源,为办案提供线索支持。通过第一轮督查,已发现违纪问题43个,立案32个。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解决不想办案的问题。厘清职能、找准定位,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合并党风室、执法室,撤销县纪委监察综合室,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撤销执法和效能监督室,设案件管理室,调整充实办案力量,使力量向主业汇集,专职办案力量占机关人数的53%;争取县委、政府支持,加大干部提拔交流力度,2014年先后有10名机关干部得到交流提拔,占机关总人数的56%,有效提升干事创业激情。

三是赢得各方支持,解决不敢办案的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全力支持查办案件工作,亲自调研、听取汇报、排除阻力。截止5月份,办理科级干部案件8件,党政纪处分8人。政府主要领导全面保障纪委业务所需,亲自过问办案标准化谈话室和周公庙勤廉基地建设,指示相关单位全力配合。县纪委面对面督促镇、部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对存在畏难、抵触情绪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发生过违法违纪问题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不想办、不愿办的案件,由县纪委提级办理,处理结果全县通报,督促全县各镇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四是建立复核机制,解决不认真办案的问题。完善镇、部门纪委(纪检组)考核考评制度,将办案工作作为考核考评的主要指标,每半年通报一次情况,后进单位说明情况,切实增强镇和部门纪检干部的干事能动性。建立查办案件复核机制,对镇、部门上报的一些存在疑点、敷衍了事的案件,指定专人重新复核,倒逼相关单位主动作为,今年已复核案件11件,转立案6件,6人受到责任追究,以此扭转镇、部门办案短板。

五是注重能力培养,解决不会办案的问题。持续深化三转和加大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教育,培养一批办案业务骨干,促使其能力由单一型向多样型转变,做到一专多能,适应案件查办工作。调整和充实内设机构,优化内部力量,科学合理设置纪检监察业务室的职责分工,增强办案力量,使办案工作资源更加优化,效能进一步提高。截至目前,安排5人跟班学习上级纪委办案工作,18人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办案等业务知识培训班,同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县政法系统办案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整体办案技能和业务素质,推进纪检监察办案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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