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纪委、监察局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个别镇、村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进行了问责。共对27人实施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诫勉谈话15人,召回驻村“第一书记”3名。
根据宝鸡市委工作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宝鸡市纪委、监察局立即启动问责机制,组成调查组,深入有关县区、镇、村,通过走访农户、查看资料、询问核对等方式,对脱贫攻坚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中,个别镇、村干部工作失职、不尽责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主要针对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问责,一是在入户调查、贫困户纳入、退出等关键环节上存在程序不到位。二是《贫困户脱贫信息登记表》帮扶措施不实。村组和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还没有直接沟通,由村干部坐在办公室填写脱贫路径和帮扶措施。三是县上派驻村上的第一书记沉不下去,深入群众不够,尽职尽责与管理办法要求差距较大。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警示党员干部,深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依据党政纪条规,对负有相关责任的镇、村干部进行了问责。
宝鸡市纪委、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后,在市、县各级引起了震动,严明了纪律。县、镇、村三级参与脱贫攻坚的人员,按照脱贫攻坚的工作标准和纪律要求,走村入户,访贫问苦,找“穷”根,提措施,送温暖,和群众打成一片,接上“地气”,摸清了情况。截止四月底,宝鸡市各县区和相关部门严把关口,精准识别,全市共确定贫困人员9.8万户32.2万人。
建档立卡是精准扶贫工作的第一步,以后的工作任务更艰巨。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有职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宝鸡市委、市政府要求,从现在起,就要把茬口立起来,刹风肃纪,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出现失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树立好从严从实导向,推动全市扶贫攻坚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切实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温暖,确保圆满完成这一重大政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