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宝鸡市扶风县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刊登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的重要论述——《“三转”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深刻变革》,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邓方就贯彻落实好郭永平同志重要论述精神、立足“三转”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工作新局面提出明确要求。
全面调整机构职能。撤销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室、县政府纠风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将案件检查室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增设第二纪检监察室;增设干部室。县纪委监察局原参与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参与92个,按照省市纪委和县委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取消和不再参与82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0个。建立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议廉制度,认真履行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职责。在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委组织部等14个部门(人民团体)尚未设立纪检机构的党组织中,分别确定1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实现监督力量全覆盖。
创新执纪监督方式。为了排除熟人社会干扰,从兄弟县区纪委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全县各单位督查作风建设情况。实施“两活动三治理月曝光”举措。“两活动”,即百姓问政和征文研讨活动。通过电视、网络、电话、微信、入户、广场“六位一体”问政,提升问政活动的实效性;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三转’要求,我们怎么转”征文及研讨会,引导全体干部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三治理”,即县直部门“中梗阻”、镇干部“走读”专项治理;狠刹“牌桌上的歪风”专项治理;违规列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专项治理。“月曝光”,即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违纪案件进行月通报曝光。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建立由纪检监察、审计、检察、公安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在查办重大、复杂案件时,由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县政府在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将全县所有纪检监察组织划分为6个办案协作区,由6名县纪委常委对口包抓。对办案“空白”的镇和部门,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压案不查的单位严格问责、取消评先资格。邀请省市县纪委长期从事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的业务能手为纪检监察干部授课,为了防止出现“灯下黑”问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信访处置、案件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等重要环节“签字背书”,对作风不正、行为失范干部严肃追责。坚持把教育引导贯穿案件检查始终,既坚持查实问题,又坚持查否问题、保护无辜。
锻造过硬干部队伍。率先落实基层纪委书记、副书记及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和考察,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提出酝酿方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后,报县委决定。目前已对15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提名和考察。出台《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纪委)履职量化清单》,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按每天、每周、每月、每两月、每半年、每年的时间进度分别明确工作任务。推行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各镇、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将案件线索处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按要求向县纪委有关领导报告。县纪委、监察局对基层报告工作真实性和及时性进行审查督办,对不按时报告、漏报、瞒报和工作不力的严格问责。为了检验工作实绩,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双向互评机制,每季度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一次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