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 “三改革一精简”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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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两为主”等重要部署。宝鸡市纪委监察局深刻学习,认真领会,以务实举措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进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具体做法是“三改革一精简”:

一是改革领导机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市委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的党委6个方面主体责任和纪委4个方面的监督责任,建立健全7条工作制度和机制,使“两个责任”具体化和程序化。今年7月份,由市委11名常委分别带队,对各县区和重点市级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现场指出了存在问题,当面进行了约谈。9月份,举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当场闭卷知识测试,层层传导压力。制定出台《宝鸡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责任追究的方式、情形和程序,使责任追究这一“软肋”真正硬起来、强起来。根据责任追究办法,对近三年查处的腐败案件和违纪问题进行了初步排查,拟对6个单位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通过倒查倒逼,督促各级党委、纪委真正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二是改革办案机制,全面落实“两为主”。制定《建立案件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工作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每两月向市纪委常委会报告一次案件线索和查办案件情况。1-8月份,全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向市纪委报告科级以上案件线索251件,拟立案47件,对8件案件线索因定性不准,事实调查不清重新进行核查。对全市县区纪委班子和领导成员进行了逐一研判,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动态档案,制定《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暂行办法》,为落实“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由市纪委提名”打好了基础。

三是改革管理机制,强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定出台了《派驻纪检组长不在分管部门业务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55个市级派驻机构落实了相关要求。当前,经过认真调研,制定了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计划分两批对尚未覆盖25个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其中年底前增设12个,明年上半年增设13个,此意见给市委汇报后,即可正式实施。

四是精简协调议事机构,充实执纪监督力量。今年初,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安排组织、人事、编委等部门,很快落实了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和干部配备。目前市县两级纪委机构调整、干部配备均已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将议事协调机构由116个精简到10个,县区纪委监察局精减比例达到89.3%。市纪委机关现有干部68人,目前编配13个室和1个机关纪委,办案室由2个增加到4个,履行执纪监督人员占到机关总人数的76.5%。在具体工作中,坚决从政府和职能部门具体业务中脱离出来,集中精力干主业,突出抓好执纪、监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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