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出台灾后重建项目监督管理五项制度
打印



    为了切实加强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最近,宝鸡市纪委、监察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加强灾后重建项目监督管理五项制度:
    一是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度。规定所有灾后重建工程项目都要建立和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度、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度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工程资金要专户存放、专款专用、规范管理,任何组织、任何单位都不得有挤占、截留、挪用现象,不得有挥霍浪费行为。工程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国家政策规定最低限额的,不得盲目开工,提前建设,切实保证建设质量,避免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是严格执行工程公开招投标制度。全市灾后重建项目中所有涉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援助资金的项目,其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都必须依法实行招标。所有招标项目都必须依法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必须在省发改委指定的“一网四刊”上公开发布信息,所有招标活动都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形式、场合、条件、要求等规范组织,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市、县招投标主管部门、有关行业行政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都要依法全程作好对各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三是严格执行建设市场廉洁守法准入制度。市、县(区)招投标管理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宝鸡市招标投标市场廉洁守法准入制度(试行)》,健全宝鸡市建设工程不良记录档案制度、违法违规问题联合查纠机制、招投标重要信息互通机制等。按照各自的职能、职权和职责,重点抓好招标过程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许可、公开发布招标信息、投标企业资格审查、保密编制“标的”和“拦标价”、保密抽取评标专家库专家、封闭式评标、招标现场公开和结果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加强对违法违规问题的现场纠正和投诉问题的查处,作好招标不良记载和招标市场廉洁守法准入。防止“暗箱”操作、违规操作,防止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非法挂靠投标、串标、围标、贿赂评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建立和落实建设工程廉洁守法合同制度。全市灾后重建项目都要建立和落实工程建设双合同制度。建设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时,要一并签订廉洁守法合同,明确处罚措施。如果发现施工总包企业及其管理的合法分包单位在工程招标和建设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严重施工质量问题等,经监管部门、监督机关和质监部门查证属实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由建设单位依据合同内容给予经济处罚。并由有监督管理职权的部门研究作出在一定时间内不准进入宝鸡市招标投标市场的处理。问题特别严重的移交项目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及至司法处理。
    五是建立和落实建设工程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协调组织监督部门和技术专家对全市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工程招标、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专项检查、稽查,对峻工验收项目及时进行审计。加强后续监督,实行责任倒查。对检查发现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工程招标、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重要环节中有落实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不到位、项目招标有较重违法行为、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和隐患、施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工程管理人员严重违法或者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文章来源:宝纪宣


上一条: 宝鸡市以述廉工作促进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下一条: 渭滨区制定出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经手建设工程规定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