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打造村级组织管理工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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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宝鸡市扶风县切实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采取四大措放推动实现摸清基层家底、落实源头防腐的目标,打造出了村级组织管理工作的亮点,取得了扎实的成效。


    一是明确村级各种账务,严格审查核实。该县纪委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深入各镇及部分村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明确村级资产收益、负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集体土地资源管理等账务情况,并一一核对内容,收集了资料、登记了数据。


    二是积极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认真贯彻《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等4委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凡村级财务未纳入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或隐瞒收入纳管不彻底的村,其村民监督委员会要主动工作,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督促村级财务收支及时或彻底纳入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如村委会拒不纳管或有意隐瞒收入纳管不彻底,村监委会有权提出质询或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三是切实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账务收支的监审权。为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监审权,该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决定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实行村级财务支出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会签制度,即村级所有支出票据均应由村监委会主任签字确认才能报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村干部胡支乱花等不廉洁行为,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知情权、监审权和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建议权真正落到实处。实践中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监委会主任当“好好先生”,使会签制度流于形式,监审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一种是监委会认识不到位,对村集体合理的支出不予签字确认,影响村集体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为提高管理水平,县纪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村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讲解村级财务支出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会签制度,并现场答疑。此外,该县纪委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对各村的账务管理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检查后及时分析讨论了检查情况,对各镇存在的共性与个性问题逐一点评,以文件形式把需要改进的问题反馈到各乡镇。

文章来源:扶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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