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扎实推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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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白县切实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年”要求,按照“凡提拔必考廉”的工作思路,坚持三个原则,注重发挥四个作用,以考促学,以学促廉,彰显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的生命力。

 

    坚持以考促学的原则。立足教育抓考廉,努力提升党员干部“两种能力”。一是提升学习能力。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范围印发到机关每一位党员干部手中,将省纪委汇编的考廉学习读本发放到每一个单位,为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提供了大纲和读本,通过单位集中学、干部自学、辅导讨论等形式,加强对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学习理解,在掌握内涵和精髓上着力,在拓宽学习面上着眼,把廉洁从政的理念真正渗透到党员干部的心中,使其内化为素质,外化为方法,同时,注重学用结合,在执行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二是提升认知能力。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平台,简报、培训等渠道及时广泛宣传考廉的目的、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使党员干部真正认识 “考廉”不是 “考难”,更不是在提升职务上设置障碍,而是促使党员干部真正理解掌握党纪政纪知识,进一步营造自觉学廉、用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着力把好“五个关口”,力促考廉工作规范运作。一是把好考前关。首先,制定考试工作方案。成立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领导小组,建立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组员“四责制”,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一般按照确定考廉对象、下发书面通知、组织考前辅导、制作准考证等步骤和程序进行考前筹备工作。其次,制定任前“考廉”纪律。一般包括考场纪律、监考纪律、阅卷纪律、试题保管和违纪处理等5项工作纪律。二是把好保密关。由县纪委联合县委组织部指派2人,负责试题抽取、保管及试卷印制工作,相互监督;试卷封存保管,考试当场拆封,严防泄密。三是把好考试关。考场设立 “三员”,即巡考员、主考员和监考员,佩证上岗,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主考员考前宣布考场纪律,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亲自巡考,确保考场组织井然有序。四是把好阅卷评分关。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抽调5-6位同志严格按市纪委提供的参考答案阅卷,采取集体阅卷、题型到人、交叉复卷、专人统分、抽查复核、阅卷签名的办法进行,有效防止“人情分”、“关系卷”问题的发生,真实反映参考人员的廉政素养。五是把好成绩透明关。评卷工作结束后,将考廉成绩向县委领导汇报,并在任职公示范围内,张榜公布参考人员成绩,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考廉成绩通知参考者及其所在单位,考试成绩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提拨交流依据。

 

    坚持考用结合的原则。自2009年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推行以来,坚持“凡提拔必考廉”的原则,考廉对象拓展到全县所有拟提拔、调整为各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内设机构、企事业单位任用领导干部也统一由县纪委和组织部组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并把任前考廉结果作为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充分做到了“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强化了在选人用人方面的监督。据统计,全县共组织考试9场次,171人参加了任前考廉(其中:党员155人,非党16人。),对开卷考试成绩达80分(含80分)以上的169人予以任用,不合格的2人,建议县委暂缓使用,半年内进行了补考,补考成绩合格,予以任用。

 

    发挥好四个作用。一是促学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任前“考廉”是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条件,如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通过,就不能提拔任用,从而督促干部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不放松对廉政法规知识的学习,使干部在思想深处产生主动学习党纪法规的强烈意识。二是转变作用。通过党员干部备考,对廉政法规制度熟记于心,运用于事,促进干部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被动学”转变为“主动学”,在学习态度上,将过去被动学习党纪政纪和法律条规,转变成积极复习、应对考试的主动学习,增强学习的主动性;由“浅表学”转变为“深入学”,将过去简单地看、泛泛地学转变为现在的认真理解、深入牢记,增强学习的实效性;由“窄面学”转变为“宽面学”,根据省纪委的规定,目前,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范围主要包括17个党内廉政法规文件和10部法律法规文件,考试范围还是比较广的,在任前廉政考试的内容中,考题虽然只有几十道,但由于建立了题库,干部在备考时,则需要掌握几百道甚至上千道题的内容,这就要求干部在平时的学习中,要全面加强对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学习,不断拓宽学习面,极大地丰富廉政法规知识。三是强化素质作用。通过“考廉”方式,培养干部的公廉意识,促使他们对碰触廉洁从政“高压线”的危害性产生清醒认识,从而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做到少犯或不犯错误,更加自觉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真正使党员干部基本素质得到有效提升,把廉洁从政的理念内化为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四是预警作用。通过任前的自我教育、警醒,使即将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增强了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促进自觉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切实做到了教育关口前移,摸索出了一条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新途径,也使纪检工作在参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选人用人监督方面,有一个全新的切入点。

文章来源:太白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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