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细作防虫害
——岐山县聚力执纪审查突破“三大难点”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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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不足、不想办案、不敢办案,是执纪审查工作的三个难点。究其原因,是不能主动作为,缺乏干事激情,没有形成反腐合力。针对这些问题,近年来,岐山县纪委监察局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聚力执纪审查工作难点,深化联组巡察,激发内在活力,赢得各方支持,实现了“线索猛增,积极作为,敢于作为”三大突破。从今年 1月到现在,立案 170件,结案 170件,其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 91件,保持全市第一。目前,岐山县纪委监察局被省(市)纪委监察厅(局)、人社厅(局)推荐上报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深化联组巡察 突破“线索不足”

获取有效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纪律审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解决线索不足便成为首要问题,也是关键性问题。

变“坐等举报”为“主动发现”,岐山县纪委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们认为,过去那些来信来电、来人反映、网上举报等常规方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新形势、新要求,必须主动出击,深入一线查找线索。当地一位纪检干部说,如今的违纪问题,隐蔽性增强,如果没有创新的工作方法,就不能及时发现。靠“坐等上门”,只能暴露其中的一部分。“线索不足”和“无案可办”,是执纪审查工作面临的困局。

前年,岐山县纪委对办案协作区机制进行创新、深化、拓展,按照“工作便利、有利监督”的原则,在不改变现行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工作职责的前提下,将全县 31个派驻机构整合为 8个联组,统一安排开展党风廉政督查,创新了联组巡察机制,有效破解执纪审查工作中线索不足的困惑,全年两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 33个,转立案16件,工作成绩进步明显。

去年,进一步夯实责任,拓展深化,在巡察对象上,由党政机关向村组和事业单位延伸;在巡察主体上,将9个镇纪委书记和 24名机关同志纳入其中,巡察联组扩大到 23个,由“ 5人一组”调整为“ 2人一组”,组长轮换担任;在巡察监管上,由“一级复查”变为“三级复核”。各巡察联组通过审查账务、走访群众等形式,发现问题线索,调查处理案件,变“坐等”为“出击”。工作中实行“一次一授权”,异地、交叉检查,切实解决对下碍于情面不愿监督、对上不敢和无法监督的问题。同时,探索了派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不分管业务工作的新形势下,干什么、怎么干的途径和方法 ,促进了有效履职,也体现了主动作为,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办案工作被举报信牵着鼻子走的现象。全年两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 299个,转立案 112件,工作成绩实现了飞跃性进步。

今年,采取突出重点,持续深化,在原有巡察联组基础上,成立3个专项巡察联组,着力解决惠农政策落实中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上半年两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 101个,转立案 44件。联组巡察机制的建立和深化,突破了“线索不足”这个难点,有力促进了执纪审查工作深入开展。

激发内在活力 突破“不想办案”

执纪审查工作说到底,主要是“想不想”的问题,因此,要真正从政治上、生活上、工作上关心基层同志,彻底打破“论资排辈、搞平衡”现象,将主动担当、敢于较真的同志选拔到重要岗位,激发纪检监察干部主动监督的内在动力。这是岐山县纪委的工作体会,也是他们突破“不想办案”这个难点的重要抓手。

配强纪检干部,改善工作环境。2014年以来,县纪委机关先后有 13名同志被提拔或交流,占机关编制总数的 52%; 4名镇纪委书记提拔为正科级领导,占镇纪委书记编制总数的44%;为 9个镇配齐配强专职纪委书记;选调 8名优秀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落实 85名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补贴;投资 21万元改善办公环境;投资 87万元在全市率先建成“标准化谈话室”……人员结构有效优化,工作环境日益改善,内在潜能充分释放,营造了主动作为、比拼争先的浓厚氛围。

除此之外,县纪委在办案协作区中建立的“三级复核”制度,也发挥出应有的功效。其做法是:对各协作区发现、查办的案件,先由协调指导组审核把关,对未巡查出问题的由复核复查组进行复查;复核复查组未发现问题的,由县纪委包抓常委进行复查;最后再由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对各联组巡查情况进行不少于 1/3的抽查。通过层层把关,杜绝人情案、糊涂案的产生,也避免了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审查工作中,由于抹不开情面、怕打击报复等原因,不愿动真碰硬,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同时,建立月通报、季座谈、半年表态、年终考评等一系列制度。三年来,先后有 6名工作滞后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年终总结会上说明情况并作表态发言,两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被约谈。

活力一旦激发,局面肯定喜人。县纪委自办案件由2013年的 9件增加到 2015年的 34件;镇、部门办案由 2013年的 18件增加到 2015年的235件;今年 1月至现在,县纪委自办案件 21件,镇、部门办案 149件。

赢得各方支持 突破“不敢办案”

“不敢办案”的原因虽多,但主要是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以至于“单打独斗”、“独力难为”。岐山县纪委通过主动争取,赢得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人大、政协、反腐败协调小组积极参与,当事人理解配合,形成了反腐合力,发挥了整体效应,营造了执纪审查的浓厚氛围,破解了“不敢办案”的困扰。

岐山县委常委会多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占比,由5%提高至 10%。制定了查办案件工作考评试行办法,将办案协作区查处的问题作为涉及单位的自办案件,对不主动查处的,在该单位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予以扣分,以此督促镇、部门支持办案协作区工作。同时,制定《岐山县行政和刑事违法案件移送和通报管理办法》,强化案件线索核查、移送工作,并将其纳入办案协作区工作考评之中。去年,县检察院主动协助办案协作区认真核查相关案件线索,严肃查处了蔡家坡镇柳家庄村在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乱收费、吃拿卡要等问题,村原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主任 3人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巡查工作中,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由县纪委确定被巡察单位,并派出包抓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制度设计上既形成了合力,又避免了基层纪检机构不敢监督、不好监督的难题。

今年,县委率先在全市建立县镇村三级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县人大、政协两次邀请县纪委通报党风廉政工作。县纪委把实践“四种形态”作为对干部的真正关心和爱护,争取当事人更多理解与支持。去年以来,党政纪轻处分 391人,占受处分总数 89%;党政纪重处分 51人,占受处分总数 11%;对涉嫌违法的9人移交司法机关 ,占受处分总数2%。“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体制与机制初步形成。

岐山县纪委的办案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政国在岐山县调研时,对县纪委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其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职责,工作思路清晰,敢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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