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扶风县采取三项措施,切实改进办案工作方式方法,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在拓展案源线索上寻求突破。推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排查制度,采取集体排查、上门督办、约谈提醒三项措施,排查案件线索,牢牢把握查办案件主动权。由具体负责协作区办案的县纪委常委召集协作区单位纪检组(纪委)负责人对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为重点的信访问题进行认真排查,超额完成协作办案任务;要求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纪委)及时上报重点案件线索查处结果,每月组织人员上门督办,定期深入反腐败协作小组成员单位,对排查移送的5件案件及时进行了严肃处理。实行案件查办工作约谈提醒,对压案不查或全年没有自办案件的镇和部门,坚持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先后约谈镇纪委和派驻机构负责人6人。二是创新办案机制,积极在办案成效上寻求突破。换届后及时召开反腐败协作小组会议,县委主要领导全面安排反腐败协调工作,促使成员单位在案件调查手段上互相支持,力量上互相协调,形成合力,实施有效突破;推行常委包抓、限期办结制度,全面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制定《扶风县纪检监察机关网上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建立《信访要结果件办信协审制度》,完善《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分解任务、规范程序、夯实责任;建立跟班办案制度,安排15名基层纪检干部到县纪委机关职能室跟班学习,在办案实践中接受锻炼。三是注重教育,积极在提升办案综合效果上寻求突破。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认真剖析案件,先后3次召开案件查办工作通报会,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在纪委系统深入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大额资金使用”等源头防腐制度,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
去年以来,全县共查办案件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开除党籍处分2人,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36万元,收到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文章来源:扶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