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下午,金台区委副书记、区长宁怀斌,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毛秋梅对3个街道办事处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这是《金台区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施约谈办法(试行)》印发后的首次集体约谈。
近期,市纪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实施约谈办法>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金台区等4个县区和5个市级部门作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实施约谈工作试点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金台区纪委结合区情实际,研究拟定了《金台区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施约谈办法(试行)》,并召开区纪委常委扩大会和镇街、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充分征求基层同志的意见建议,对《约谈办法》进行反复讨论修改,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在全区印发施行。
《金台区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施约谈办法(试行)》主要对约谈的主体、对象范围、情形、程序、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一方面充分体现了抓早抓小、预警在先、教育挽救的监督理念,成为运用“四种形态”,落实省市区委关于建立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具体实践。另一方面成为从严治党压力传递的又一有力举措,进一步夯实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使约谈工作政策界定更加明晰,操作性更强,解决问题效果更易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