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任新领导 先来把“廉”考
——凤县2016年拟提科级干部接受廉政法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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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发挥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在预防腐败和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新任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比法严”“纪在法前”意识。2月22日,凤县纪委精心组织18名拟提拔任用的副科级以上领导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廉政法规考试采用单人单桌120分钟开卷考试模式,80分为及格,采用AB两套试卷进行。考前由主考宣布考场纪律和监考纪律规则,并将手机统一由监考保管。重点测试了《陕西省领导干部任期廉政法规考试学习读本》、《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5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5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历次全体会议精神等。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专人进行阅卷、复核、汇总、登分,确保考试成绩的公平、公正、透明。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成绩不合格者,由县纪委半年内安排一次补考,补考成绩不合格者,取消任用资格。考试成绩将作为干部提拨交流依据。本次平均成绩为89.7分,全部合格。近三年,凤县纪委共开展新任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和向下延伸考试8次共95人。

通过开展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使“考廉”不仅成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更进一步促进了新任领导干部学廉、知廉、促廉、用廉的积极性,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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