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岐山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紧紧扭住监督问责、查办案件两个重点,坚持早介入、求实效、创特色三个标准,以“三转”工作和“两个责任”落实为抓手,整合力量、创新方式,强力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9件,较去年同期增加44件,追缴违纪资金12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7万元。
一是聚焦办案转职能。调整内设机构,通过合并执法室和党风室,增加案件室,确保主要精力向办案上倾斜;减少协调议事机构,通过两轮清理后仅保留8个,腾出更多的精力做好县纪委确定的监督问责、查办案件两项重点工作;优化人员结构,今年以来,该县纪委机关先后有1名同志被提拔为乡镇正职,1名同志提拔为部门副职,4名同志提拔为机关室主任,1名机关同志提拔为副科级纪检监察员,1名副镇长交流到机关任室主任,对2名常委、室主任进行了换岗,机关专职办案力量占总人数的40%。通过调整,减少了职能交叉,加强了监督和办案力量,调动了机关同志积极性。
二是联组督查拓线索。以发现案源线索为导向,推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联组督查制度。将31个县级部门派驻纪委(纪检组)整合为8个督查联组,围绕党风政风、工作效能、执行财经纪律、干部人事等工作开展督查。工作中,实行“一次一授权”,异地、交叉检查,切实解决对下碍于情面不愿监督、对上不敢和无法监督问题。同时,探索了派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不分管业务工作的新形势下,干什么、怎么干的途径和方法,促进了有效履职,也体现了主动作为,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办案工作被举报信牵着鼻子走的现象。在首期督查的10个单位中,共发现案源线索58条,立案9件,给予党政纪处理9人。
三是全员办案聚合力。坚持凡信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惩、有诉必复的办案机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机关实行全员办案,各室围绕职能,主动拓宽案源渠道,强化线索利用。重大案件,实行跨业务室联动、跨部门调剂,充分发挥办案协作区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最大限度盘活人力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形成查办案件森林效应。今年以来,县纪委自办案件17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5件。
四是后进惩戒建机制。完善镇、部门纪委(纪检组)考核考评制度,将办案工作作为考核考评的主要指标,每半年通报一次情况,后进单位说明情况。7月15日,在县纪委召开的半年工作总结会上,先后有6名办案工作滞后的部门纪委书记说明情况并做表态发言。
五是建立查办案件复核机制。对镇、部门上报的一些存在疑点、敷衍了事的案件,指定专人重新复核,倒逼相关单位主动作为,今年以来先后复核4件,2件予以重新处理。逐步扭转镇、部门办案短板,至目前镇办案12件,同比增加10件;部门办案办案20件, 同比增加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