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一把手述廉实现县镇村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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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中主要抓了那些事情,尤其在本单位“三公经费”监管工作中采取了那些具体措施….?”这是陕西省太白县人社局召开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述廉述效述德大会质询环节的现场一幕。

今年初,该县将各镇和部门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向二级单位、镇属站所和村主要负责人拓展延伸,出台了《二级单位、镇属站所、村主要负责人述廉述效述德工作实施办法》,办法明确提出:将全县二级单位、镇属站所主要负责人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纳入述廉对象,述廉对象原则上在同一职务任期内至少向所在镇党委和纪委或主管局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述廉1次;述廉对象要在廉政走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围绕自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个人德能建设、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及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撰写述廉报告,述廉报告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后方可向所在镇或主管局召开的述廉大会进行述廉述效述德;述廉会上由班子成员对述廉对象面对面提问质询,由参会人员针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测评项目进行现场无记名测评打分,对述廉对象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评议等级;述廉结果书面反馈给各述廉对象本人责令限期整改,并将述廉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述廉评议结果较差的,由各镇、部门纪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通报批评等处理,有违纪问题的予以查处。

据悉,近年来,该县先后组织48名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从今年起,该县将述廉制度延伸至村级主要干部、各镇“七站八所”和县级部门二级单位,实现了县镇村述廉工作全覆盖。目前已先后举办二级单位述廉5场次30多名述廉对象接受了现场质询和测评评议,进一步畅通了民主监督渠道,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健全了对二级单位、镇属站所和村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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