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县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是如何落实的?县委常委会今年专题研究了几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无通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日前,在凤翔县县委会议室,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组成员向该县县委相关同志了解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为全面了解党委主体责任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寻找差距、补强短板,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日前,宝鸡市委成立了10个检查组,由市委书记、市长和其他8名市委常委分别带队,深入全市13个县区和水利、交通、环保、林业、农业等17个大系统,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检查督导。重点检查县(区)委和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特别是主体责任的情况,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解决党内监督制度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工作开展情况,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和管辖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等6方面内容。检查采取听取县(区)委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汇报、走访座谈、个别谈话,以及查阅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或纪要、出台的有关文件、建立的主体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约谈记录等相关资料的形式进行,着力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检查中发现,有的党组织虽然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但仅仅是写在纸面上,没有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有的党委(党组)书记“只挂帅、不出征”,嘴上说履行主体责任,其实甩给了纪委(纪检组)……针对这些问题,宝鸡市下一步将紧盯“关键少数”,运用好鼓励激励、能上能下机制,对落实主体责任到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褒奖重用,对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担起来、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