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纪委监察局自实施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以来,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包抓科室具体抓、部门乡镇抓实施的工作格局,以规范点名接访工作内容为基础,以统一点名接访工作程序为标准,以夯实点名接访工作责任为保障,推进全县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为打造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谐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要做法
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陇县纪委、监察局按照阵地建设的“六有”标准和要求,在全县15个乡镇、15个涉农和窗口部门,整合综治维稳、矛盾调解、点名信访三项工作职能设立了17个便民大厅,实施“三统一、一公开”和“八步工作法”工作机制,制定“六项”责任制度,夯实了领导挂牌点名接访责任,确保制度实施的实效性。
1、健全工作制度,建立统一标准
为了使点名接访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接访单位统一实行“六有”工作标准。 即:有组织机构;有接待室;有牌子;有专职接待员;有制度流程和点名接访工作台帐;有档案。工作要求实施“一公开”。即:在领导挂牌上公开领导个人手机号码,方便群众信访。
2、规范接访程序,实施“八步”工作法
为了使点名接访工作合理有序进行,制定了接访工作流程。即: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详细登记填写登记表和双向承诺书;及时呈报阅批,做到不积件、不压件;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办结审结;主动回复或者回访;反映情况,统计分析;立卷归档做好资料收集。
3、夯实接访责任,推行“六项制度”
为了确保此项制度的实效性,进一步夯实点名接访制度实施责任,制定了六项制度。
首问负责制。点名接访制度实行首问负责,第一个被点名的领导干部,要将所接访的案件负责到底,有效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双向承诺制。对署实名举报或来访群众,属于纪检监察范围内的,接访当日和信访人签订《群众点名接访实名举报双向承诺书》,明确信访人和接访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依法、有序接访。
初信初访责任制。对初次来信来访群众,坚持一查到底,一次性解决反映的问题,防止走过场,保证来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满意答复。
主管领导负责制。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以归口管理的原则确立信件主办人,由主办人对承办的信访件实行“四包”,即:包调查、包信访问题解决、包做思想疏导教育、包息诉罢访。
限时办结制。接到群众的反映信件后要按照信访件反映内容的复杂程度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避免因群众急于得到答复出现越级访和集体访。
责任追究制。在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因接访人态度生硬、责任心不强、调查不细致、处理不到位、办理不及时,推诿扯皮,久拖不决,造成越级访或恶性事件的,将依照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究本部门、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0年以来全县共接访76起,了结72起,警示训诫4 人,从中立案12件。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的有力实施,化解了干群矛盾,改善了干群关系,有效遏制了越级访和重复访问题的发生。
二、存在不足
随着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的有效深入实施,但与信访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点名接访制度的实施工作面“窄”,仅限于有来访,有接访,与其它制度紧密横向联合,有待加强;二、是继续加大点名接访制度的实施力度,注重信访件调查结果的应用;三、是缺乏工作的主动性,没有寻根求源,总结制定相同问题的最终解决办法,防患于未然。
三、几点思考
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是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新的理念,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更好发挥此项制度的优势,做到横向联合,纵向延伸,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效果,还需进一步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1、将点名接访的初核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三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化解干群矛盾,改善干群关系。
2、将点名接访的调查过程与廉政风险防范制度相结合。在不断地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新的风险点,并及时予以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做到预防为先。
3、将点名接访的调查结果与查办案件协作区制度相结合。遇有复杂案情,及时启动查办案件协作区,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人,警示一方。
4、将点名接访的了结与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相结合。对于县乡(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经多次处理仍进行集体、越级或重复信访的疑难复杂纠纷问题。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实施信访听证终结制度,避免重访、缠访、闹访问题的再发生。
文章来源:陇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