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抓节点扭四风 严防节日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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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即将来临,扶风县主动作为,多种方式严防节日“四风”反弹回潮。

重申“十个严禁”

县纪委及时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和重申工作纪律,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双十规定”,做到“十个严禁”。 节假日前,在县纪检监察网、扶风发布、电视台、微信平台等媒体上重申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自律“节日弦”。

开展专项整治

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与当前全县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同部署、同整治、同反馈、同处理。“双节”期间,县纪委督导检查组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公务接待、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举报网站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划分责任区,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对责任区域进行梳理自查,对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对查处问题主动曝光,并对“双节”期间查纠“四风”工作按要求报纪委备案。

通报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警示教育全县党员干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县纪委将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4件予以通报。并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从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监督,严管党员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力度,紧盯“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持续发力加压。

实施责任追究

对明察暗访、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四风”问题一律纳入纪律审查范围,对相关人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在党风廉政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并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问题、人员、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全年“零查处”且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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