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六项举措提升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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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眉县纪委聚焦案件查办主业,健全完善制度,案件工作成效明显。截止4月底,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查办各类案件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5人。

健全案件查办协调机制。修订完善《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暂行办法》,建立案件移送、信息交流和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互通情况,收集各成员单位掌握的案件线索。加强与审计、检察、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注意从审计工作、检察院不起诉及公安机关行政处理等案件中收集线索,挖掘案源,形成办案合力。

建立案件线索清理制度。规范案件线索,按月清理反映科级领导干部问题的案件线索,建立登记台账。积极挖掘案源线索,在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案源线索的同时,主动出击,深入一线,对重点区域、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开展监督检查,寻找案源线索。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信访42件,初核42件,核实问题线索30件。

加强案件查办人员力量。整合机关力量,将有限的办案资源合理集中到查办案件的攻坚战上来,明确班子4名成员负责案件查办工作,纪检监察室增至2个,一线办案人员增加至6名,信访室、审理室工作人员充实调整为4人,委局机关查办案件人员已达16人,占委局机关总人数23人的70%。投资80多万元,建成了设备齐全、制度健全、程序规范的高标准谈话室,并于6月1日正式投入投用。

健全完善办案协作区工作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案协作区制度的实施意见》,全县划分六个办案协作区,六名常委牵头负责,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住建、土地、财政等部门的业务骨干中遴选了14名政治坚定、思想作风过硬的优秀工作人员,建立了县纪委办案人才库,为推进纪检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提供了人才和智力支撑。

建立案件考核评价机制。修订《案件查办考评办法》、《案件监督管理办法》、《查办案件工作程序》等10项制度,建立线索管理、案件管理、案件办理、案件审理等工作流程规范,建立案件查办工作“月统计、季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评”机制。对第一季度办案为零的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约谈问。

推行干部轮训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培训制度和镇纪委书记、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在县纪委跟班学习制度,开办机关学习讲堂,选派干部赴市纪委跟班学习,已有18名纪委书记、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了跟班学习,30名纪检监察干部分批次参加市纪委组织的案件查办工作培训会。通过参与办案、监督检查等工作,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作风正,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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