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千阳县纪委、组织部联合在县委党校利用2个小时时间对乡镇党委换届中拟提拔的8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试内容紧扣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法规、案件办理、制度建设等。考试采用开卷形式,120分钟,实行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参加考试的科级领导干部都能认真对待、认真审题、认真答卷。
考试期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宋崇军同志、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毕周海同志巡视了考场,鼓励参考人员认真答卷,争取以优异的成绩来迎接新工作。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何红军同志亲临组织并全程监考。参加考试的科级领导干部平均分数为85分,成绩作为任用的依据,并同时存入个人档案。最后参加考试的科级领导干部纷纷表示,一定要以这次考试为契机,加强自我学习,熟知各种党政条规,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廉洁从政意识,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迎接新挑战、新任务。
文章来源:千阳县纪委